当前,我省南京已经实现全域低风险,扬州疫情防控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效。根据省委十三届十次全会以及文化和旅游部有关部署要求,为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切实加强文化和旅游场所有序恢复开放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依照属地管理、分级分类原则有序恢复开放文旅场所。在条件具备、防控到位的前提下,经当地疫情防控指挥机构批准,低风险地区可逐步恢复开放A级旅游景区、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剧院以及娱乐、互联网上网服务等文旅场所。具体恢复开放的范围和时间,由当地疫情防控指挥机构研究确定。目前仍处于中高风险的地区,其各类文旅场所继续暂缓开放。
二、扎实做好室内外文旅场所恢复开放管理。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严格落实《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防护指南(2021年8月版)》有关规定,加强对恢复开放的文旅场所跟踪监管,督促文旅企事业单位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完善并落实疫情防控制度,确保文旅场所安全有序。对恢复开放的室内外文旅场所,要严格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严格执行门票预约、实名登记、体温测量、佩戴口罩、核验“健康码”“行程卡”等规定,严格控制人员接待量,实行分时段错峰参观游览,严防人员扎堆聚集。尤其是对恢复开放的室内文旅场所,要做好通风、清洁、消毒等卫生管理,减少不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引导进入场所人员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三、进一步强化旅行社经营活动监管。根据有关规定,在我省实现全域低风险之后,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可恢复经营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但不得组团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旅游,不得开展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机票+酒店”业务,不得承接中高风险地区游客来我省旅游相关业务。承接省内短途旅游业务的旅行社,要严格查验游客健康和来源地信息,不得接待中高风险地区或健康码异常游客。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督促指导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把疫情防控贯穿游客招徕、组织、接待各环节,及时了解旅游目的地和客源地发布的疫情预警提示信息,适时调整团队行程。
四、落细落实文旅场所和活动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把疫情防控作为做好全部工作的前提基础,认真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要求,坚决防止思想麻痹、工作松懈,毫不放松抓好文旅场所和活动的常态化疫情防控。要严格文旅活动管理,实行线上线下融合,控制线下人员规模,督促举办单位制定并落实疫情防控方案。要督促各类文旅场所强化问题导向、效果导向,查找漏洞、补齐短板,把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做得更实、做得更细。要加强与当地卫健、疾控、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做到联防联控,及时处置异常情况。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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