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豫区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在保障经费和物质资助基础上,同步开展资助育人工作。区教育局联合宿豫区人社局、民政局等十四部门联合签发《宿豫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展型资助育人工作指导意见》,重点服务面临身心发展、学业修习、素养提升、入学就业等困境的学生,多措并举,引导受助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一是全程追踪发现并解决问题。从确认资助对象、到运用多种方式资助帮扶、再到对受助学生日常表现进行跟踪审核,直到受助学生就业,对每一名受助学生建立档案,及时记录、评估现实情况,靠前一步解决实际问题和思想问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发展重在过程培育,成长情况追踪记录贵在日常,尊重受助学生成长的生理心理规律,根据不同学段、不同年级的学生特点开展成长跟踪工作。
二是坚持统筹协调促资助育人。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方紧密合作、协同发力的资助育人机制;学校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班主任及学科教师等多方力量共参与,做好学段之间的衔接,积聚育人功能,开辟育人新路,建立健全资助育人长效机制。因地制宜开展个性化资助,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个性需求,统筹多方面资源设置特色成长个性化资助项目,提升资助实效。
三是分类指导不同困难类型。将帮扶工作拓展至全体教师,对经济困难学生开展“一帮一、结对子”活动,建立层层连接的帮扶链条,发挥好全员参与帮扶的积极作用。对不同类型的困难学生,建立不同类型的帮扶工作台账、落实不同专长的帮扶责任人,实现资助育人形成扶困(经济资助)、扶志(教育培养)、成才(全面提升)的结构性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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