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为切实守护好百姓房屋的“养老金”,市住建局立足本职工作,积极作为,全方位、多层次地全力提升维修资金管理水平。
一是修订完善维修资金管理制度。结合宿迁实际,将现行《宿迁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宿迁市市区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合并修订为《宿迁市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重点从维修资金的更新改造范围、使用申请主体、使用流程、工程质量监管等内容予以完善和细化。
二是动态跟踪维修资金缓缴项目。建立维修资金缓缴项目动态跟踪台账,对市区范围内申请缓缴且即将到期的项目,提前介入,通过约谈开发企业、发出催缴函等方式主动开展催缴工作。截至目前,共约谈开发企业10余次,发出维修资金催缴函共5份。
三是做好维修资金资金管理工作。扎实做好维修资金归集工作,多次联合市财政局通过竞争性磋商谈判方式开展维修资金定期存款和增值保值工作。截至2024年12月31日,市区维修资金累计归集28.59亿元,累计使用1.87亿元,累计实现保值增值3.86亿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