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3号建议的答复 | ||
索引号 | 014319856/2024-00129 | 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公开 卫生 议案 |
发布机构 | 市卫生健康委 | 发文日期 | |
文号 | 宿卫案字﹝2024﹞46号 | 关键词 | 人大,113,建议,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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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
关于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3号建议的答复
魏佃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社区卫生室管理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和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建议办理情况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社区卫生室建设和管理工作的关心,您在建议中指出了目前我市社区卫生室还存在人员匮乏、岗位吸引力低、服务质量不高、配备药品较少等问题,提出适当提高人员工资、增加医务人员数量、增加医务人员的学习培训、因地制宜配备的药品能再全面一些等4 条建议,市卫健委高度重视建议办理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并安排专人负责,认真研究您建议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措施。
二、意见建议采纳情况
针对其中的建议,我们采纳了4条、落实了4条,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适当提高人员工资,增加工作岗位的吸引力”的建议。一是明确岗位待遇标准。2017年,市政府印发《关于印发加强乡村医生待遇保障意见的通知》(宿政办发〔2017〕128号),将乡村医生待遇分为四块,即:基础待遇、个人要素补贴、绩效待遇、签约服务费,其中基础待遇自2017年起调整至1700元/月·人,并要求根据地方财政状况适时调整;绩效待遇平均不少于1000元/月;个人要素补贴是根据个人的岗位、工资、学历、执业资质、职称、职务等要素确定,数额由各部分累加,按月发放。签约服务费是签约服务的劳动报酬,目前我市村医平均工资4666元,工资水平总体呈逐年上升趋势;二是规范养老待遇标准。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按照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缴费比例为28%,其中8%个人缴纳,20%单位缴纳,由县区财政给予补助。到龄退岗乡村医生缴费不足规定年限的可申请终止养老保险关系或延长缴费。未领取养老金的到龄退岗乡村医生参照原到龄退岗乡村医生发放养老补助,退岗返聘人员在返聘期间除外;三是明确其他社会保险标准。原则上,乡村医生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愿参加的,可以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乡镇(街道)卫计(卫健)中心为单位,为乡村医生办理工伤、生育、失业保险,个人缴费以外部分由单位缴纳,县区财政给予补助;四加大村医表彰力度。市卫健委始终关心关注村医这个群体,在每年度医师节活动中,对优秀村医、在各项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典型进行表彰,2023年市卫健委共表彰20名最美村医,增强村医岗位荣誉感。
(二)关于“增加医务人员数量,更好地服务群众”的建议。一是开展村医招聘。市卫健委高度重视村医队伍建设,多次将招聘基层医技人员列入市民生实事项目,积极开展村医招聘工作,为村级卫生机构注入新鲜血液。2020年至2023年共计招聘乡村医生1279名,其中2023年乡村医生队伍累计招聘312人,目前全市共有村医5181人,每个村卫生室平均拥有村医数达3.7人,配备比例为户籍人口的1.04‰,达到配备标准;二是继续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自2019年我市恢复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招录政策以来,我委联合教育部门大力宣传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政策,截至2023年,已录取学生652名,其中临床医学本科和专科占比超50%。这部分学生毕业以后,本科生要继续三年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专科生要进行两年的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培训结束后都将进入基层医疗机构岗位工作;三是推动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保障工作。根据国家、省文件精神,市卫健委与市委编办、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五部门联合下发《转发〈关于切实做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和编制保障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宿卫基层〔2024〕2 号)文件,要求具备国家承认学历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大学生)可免试注册乡村医生,各县区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三)关于“增加医务人员的学习培训,提高综合素质”的建议。一是加强基层适宜技术推广应用。根据省卫健委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基层卫生人员岗位胜任力培训,普及推广更多基层适宜卫生技术,依托基层卫生人员实训基地,按照全员培训要求,县级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制定基层适宜卫生技术培训推广方案,做好基层在岗卫生人员轮训安排。2023年我市已完成第一批省基层适宜卫生技术培训任务,全市共完成护理人员1244人、全科医生626人、乡村医生4890人培训工作;二是开展村医公卫项目全员培训。2023年,村医公卫项目全员培训工作被纳入市民生实事项目,各地精心组织,有序开展,全年累计开展培训50余场次,参与培训村医5000余人;三是落实巡回医疗和派驻服务。落实省卫健委《关于做好县城巡回医疗和派驻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要求,对部分人员力量不足、服务能力较弱的村卫生室,选派乡镇医疗机构开展村级派驻服务。每个乡镇健康管理团队安排1-2 名二级以上医院医疗骨干参加“千医巡诊万村行”活动,为村民提供常见病诊疗、健康宣教、重点人群健康指导等服务。2023年,全市累计诊疗7万余人次,累计转诊541人次,累计开展健康宣教3355场次,累计接受健康宣教7.02万人次;四是加强村卫生室基础设施建设。2012年我市将村卫生室收归政府举办后,连续多年将卫生室建设工作纳入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全面启动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工作,2018年以来,我市新建村卫生室面积均大于220㎡。近年来,全市继续推进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加强财政资金支持和保障,在全市1402个村卫生室全部标准化的基础上,结合农房改善实施村卫生室提档升级,扎实提升村居卫生机构服务能力。目前,全市已创成甲级村卫生室推荐标准56家,达到基本标准996家。
(四)关于“因地制宜配备的药品能再全面一些。档次再往上一个台阶”的建议。村卫生室主要定位于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根据国家医保和药物政策,村卫生室可配备基本药物120余种药品,非基本药物约30种,其中涉及急救药品20余种,对于突发疾病和特殊情况,工作人员在能力范围内施救,并及时协助转诊至上级医疗机构,以确保患者能够得到更全面和专业的救治。
三、下一步打算
(一)继续加大乡村医生招引力度。我委将继续督促各地加强乡村医生招引工作,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乡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的实施意见》(宿政办发〔2012〕126号)要求,“村卫生室原则上按照户籍人口数1‰-1.2‰比例配备从业人员”标准进行招聘,争取达到1.2‰高位目标人数,逐步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卫生人才队伍力量。
(二)持续提高乡村医生业务水平。针对我市目前乡村医生中有较多新聘入岗人员,以及业务能力偏低现状,我委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将继续提升乡村医生服务能力,将乡村医生培训列为一个长期目标,创新培训方式方法、拓宽培训范围,更新乡村医生医学知识与技术。
(三)不断改善村卫生室基础设施。通过甲级村卫生室创建活动,督促各地加大投入,不断提高村卫生室基础设施条件,改善群众就医环境和就医体验。
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6月28日
联 系 人:申越
联系电话:18012115276
抄 送:市政府办公室 市人大人代联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