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财政局、工信局,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财政局、经发局(招商与经发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新一轮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和资金的引导撬动作用,根据《江苏省制造业贷款财政贴息实施细则(2024年)》(苏财工贸〔2024〕55号),我们制订了《宿迁市制造业贷款财政贴息实施细则(2024年)》,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宿迁市财政局 宿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6月28日
为更好推动宿迁市制造业贷款财政贴息工作落地落实,加大财政贴息政策普惠力度,以免申直达方式全力支持制造业企业发展,根据《江苏省制造业贷款财政贴息实施细则(2024年)》(苏财工贸〔2024〕55号),特制订本细则。
一、优化贴息流程
(一)贴息企业范围。贴息对象为通过省级认定的政策实施合作银行贷款进行设备购置与更新的市内制造业企业。截至2023年底,企业需工商注册满1年,对于开票营业收入不做具体规定。
(二)贴息贷款要求。企业贷款中用于设备(仅限新设备,不包括二手设备,下同)购置的金额应不少于500万元,且该笔贷款中用于设备购置的部分才可享受财政贴息。项目贷款为外币贷款的,可折算成人民币贷款,符合贴息条件的可同等享受贴息政策支持。
贴息贷款合同签订时间及贷款发放时间均须在政策实施期内(2024~2026年)。2024年1月1日后、贴息政策发布前已签订贷款合同的,合作银行应按要求与企业签订设备购置条款补充协议。
(三)贷款需求采集。企业登录“数字工信”系统“项目贷款需求采集”模块,据实填报项目贷款需求信息。“数字工信”系统对企业成立时间、项目实施地、设备投资支出等条件进行自动筛选后,将符合要求的项目贷款需求信息通过“贴息平台”实时推送至合作银行。合作银行具体做好银企对接。
(四)政策直达企业。合作银行在发放项目贴息贷款时,应要求贷款企业签订信用承诺书(参考格式详见附件2),并与企业在贷款合同中约定,企业在享受财政贴息政策期间,按照直接扣减2个百分点财政贴息后的利率付息。
截至2024年6月30日项目贷款中已支付利息的部分,合作银行于7月15日前将已收取利息清单及其他材料报省财政厅、工信厅申请贴息资金,省财政厅、工信厅审核后将省财政贴息资金通过贷款银行返还企业。
(五)贴息资金清算。财政贴息资金与银行实行“先预拨后清算”,省、市财政、工信部门及时对各合作银行贴息贷款发放情况进行统计测算,将贴息资金分期预拨至各合作银行,贴息政策到期后,根据“贴息平台”数据并结合银行申请文件(详见附件2)统一清算。
二、强化服务监管
(六)加强政策统筹联动。市级统筹推进本地制造业贷款财政贴息工作,对获得省级1个百分点贴息的制造业贷款项目,市、县(区)统筹再给予1个百分点贴息。获得中央支持的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项目不再贴息。同一笔贷款获得的各级财政贴息资金总额不得超过贷款实际支出利息。获得贴息的制造业贷款项目,可同时享受省级出台的普惠金融风险补偿和担保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仍可申报江苏省制造强省建设专项资金、市级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产业集聚)等项目补助。
(七)加强“免申直达”服务。各县(区)工信、财政部门要持续加强政策宣传,向企业推送制造业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扩大企业知悉范围,确保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制造业贷款财政贴息采取免企业申报方式,银行、财政、工信等部门要切实加强惠企服务意识,实现政策免申直达。
(八)加强工作沟通协作。银行发挥审贷专业优势,实行专人负责,防范项目风险,强化贷款全过程管理,确保贷款资金切实用于制造业企业设备购置更新,撬动更多金融资本加大对制造业的投入。工信、财政部门要强化跨部门协作机制,与相关银行紧密合作,细化工作举措,确保政策不折不扣落实。
(九)加强各级资金监管。各县(区)工信、财政部门要加强对相关银行贷款发放情况跟踪,组织事后审核和检查,确保项目真实、贷款实际发生,自觉接受审计等部门的监督。严防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贴息资金,确保贷款资金安全、合规和有效使用。在政策落实工作中遇到的相关问题,请及时向市财政局、工信局反映。
三、资金承担和拨付
(十)资金承担。本市安排的1个百分点贴息,县域企业(项目)贴息资金由市、县财政按照2:8分别承担,市区企业(项目)贴息资金由市、区财政按照5:5分别承担。贴息资金由市财政先行垫付,县区财政承担部分通过市、县(区)财政体制结算上缴。
(十一)资金拨付。市财政局、工信局根据省下发的制造业贷款贴息信息,及时测算分摊金额推送至各县(区),各县区财政部门于2个工作日内盖章确认并反馈至市财政局。经确认后的贴息资金由市财政局直接拨付至银行。
联系人:市财政局工贸发展处 杨雪,84363093;
市工信局综合规划处 郭超,84338543;
技术支撑咨询:数字工信,025-69652990;
贴息平台,4001519922。
附件:1.《江苏省制造业贷款财政贴息实施方案》(苏工信综合〔2024〕98)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制造业贷款财政贴息实施方案》的通知
2.《江苏省制造业贷款财政贴息实施细则(2024年)》(苏财工贸〔2024〕55号)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制造业贷款财政贴息实施细则(2024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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