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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

《宿迁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

发布日期: 2024-12-22 来源:宿迁网访问量:【字体:

宿迁网讯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是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升人民生活品质、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12月20日,我市召开1+X新闻发布会,会上发布了《宿迁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宿迁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共八章、46条。

第一章总则,共9条,主要规定了立法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基本原则、政府职能及部门职责等内容,明确城市管理部门是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

第二章规划建设,共6条,主要规定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专项规划、国土空间规划、配套设施建设标准等内容,明确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交付使用。

第三章源头减量,共6条,主要规定了源头减量、循环利用、包装减量、行业限制、净菜入市及回收政策等相关内容。

第四章分类投放,共4条,主要规定了分类目录指南、垃圾投放要求、管理制度及管理职责等内容。

第五章分类收集、运输与处置,共6条,主要规定了收运原则、收运单位要求、处置单位要求、分类处置等内容。

第六章保障监管,共7条,主要规定了社会参与和监督、宣传引导、信息化管理、设立指导员、举报制度等内容。

第七章法律责任,共7条,主要规定了违反《宿迁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所承担的具体罚则。

第八章附则,共1条,规定了《宿迁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记者 仲文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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