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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推动民营医疗机构从“要我采”向“我要采”转变
宿迁四年为群众“医药减负”8.7亿元

宿迁四年为群众“医药减负”8.7亿元

发布日期: 2025-06-22 来源:宿迁网访问量:【字体:

宿迁网讯(记者 王晨 刘海) 6月21日,在南京鼓楼医院集团宿迁医院,前一天才做完经皮冠状动脉支架植入术的患者项洪峰正配合医生做检查。

“2019年,同样的手术花了3万多元,这次才花1万多元,给我们减轻了很大负担。”患者家属刘秋燕说。

“最大的节省在于心脏支架。”该院心血管内科主任医师丁浩揭秘道,医院参加集采以前一个心脏支架近2万元,集采后仅要720元。

丁浩所说的集采是指医药集中带量采购,这也是我国医保体系不断改革与完善的关键一环,可以让群众用上更多质优价廉的药品耗材。

不过长期以来,民营医疗机构却在集采边缘徘徊。

“从民营医疗机构的经营数据来看,药品耗材的利润大概占总体的30%,而集采后要零差价销售,这部分利润就没有了。”市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处长王霓道出原因。

但推动民营医疗机构参与集采毫无疑问是发展趋势。市医保局局长王冬梅告诉记者,从2021年至今,宿迁民营医疗机构通过集采,已为群众减轻医药经济负担8.7亿元。她认为,民营医疗机构要从赚“药钱”的既定思维中摆脱出来,通过调整医院的业务结构、提升运营质效取得新突破。

基于我市民营医院占主导地位的特殊市情,引导民营医疗机构参与集采更显意义重大。为此,宿迁从政策激励与规范管理两方面探索发力。

从实践来看,宿迁民营医疗机构可享受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的预付金制度,医保基金按照合同金额的30%预付给医疗机构,结算方式也由月度预结算、年度清算调整为月度结算、季度清算,极大提升基金运行效率。

此外,宿迁在全省率先建立民营医疗机构药品耗材招采专项评价体系,出台《关于明确我市民营医疗机构集采药品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因集采节约的医保资金按照专项评价体系要求,按比例给予民营医疗机构结余留用。

在规范管理方面,宿迁一方面以协议管理为抓手,要求民营医疗机构所使用的同通用名药品,集采药品的使用金额占比要超过70%;另一方面,将民营医疗机构在专项评价体系的考核结果,按20%权重计入定点医疗机构年度医保基金使用绩效综合评价,与民营医疗机构预留的医保服务质量保证金挂钩,评价不达标则无法取回保证金,有力推动民营医疗机构从“要我采”向“我要采”转变。

2024年,省医保局将宿迁推进民营医疗机构实施阳光采购、带量采购制度纳入全省唯一的专项改革试点。在今年1月举行的全省医疗保障工作会议上,省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陈红红表示,宿迁的探索为全省民营医疗机构集采扩围增效提供了有益的实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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