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财政局,市湖滨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苏宿工业园区劳动保障和社会事业局、财政局,市洋河新区社会事业局、财政局:
为帮助企业有效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带来的影响,加强复工后的用工保障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切实加强疫情科学防控有序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宿发〔2020〕8号)文件精神,特制定以下意见:
一、提供留乡就业补助。对本市劳动力返乡就业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照500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
二、提供员工返岗交通补贴。企业包车运输外地劳动力来宿就业的,运输费按照100%补助。劳动者自行前往企业的,本地劳动力按照50元/人补助、外地劳动力按照150元/人补助。
三、鼓励中介机构为企业招工。鼓励和支持各类中介服务机构向本地企业输送劳动力。社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向企业输送新招聘劳动力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招聘本地劳动力500元/人、外地劳动力1000元/人补助。
四、深化线上线下招聘活动。充分利用各类线上招聘载体,举办系列线上招聘活动,在确保防疫安全情况下,逐步开展室外招聘活动。建立重点企业和乡镇挂钩机制,对重点企业采取多对一帮扶措施,明确挂钩乡镇推荐员工任务,确保重点企业复工复产。本市内人力资源服务平台(微信、网站、其它网络新媒体)按照人社部门要求参与企业招工服务(建立专门平台、发布招聘信息、举办网络招聘活动、开展远程线上招聘服务等),对线上招聘实现就业的按50元/人予以补助。
五、加强市外劳务协作。积极主动与市外劳务合作基地和劳务输出大市联系,鼓励和支持市外人力资源到我市就业。市外人社部门、职技院校、培训机构向企业输送外地劳动力来我市初次就业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一次性输送人员50人至100人、100人以上的,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的工作补助。
六、畅通员工返岗通道。建立复工企业员工返岗入职绿色通道。做好员工返岗入职前的健康检查和返岗后的防疫工作。对来宿务工人员集中的输出地区,鼓励用工企业采用包车形式“点对点”接运员工,畅通市、县际来宿务工人员通道。交通运输部门建立专门包车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外地人员返岗入职包车服务。
三县两区财政负责本地相关补贴资金保障。市本级补助资金由各功能区先行支付,由市财政给予50%补贴。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有效期暂定到5月底。
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宿迁市财政局
2020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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