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为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六稳”“六保”工作的部署要求,根据商务部《商务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工作的通知》(商综发〔2020〕30号)以及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稳外贸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苏政办发〔2020〕36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降低外贸企业融资成本,提供更加便利、快速、低价的融资服务和个性化信贷支持,市商务局与中国银行宿迁分行共同推进“苏贸贷”融资业务。
现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苏贸贷融资业务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县区商务(经发)部门安排专人负责,主动对接中行,积极向广大企业进行宣传发动,密切配合、协调联动,认真组织实施。每半月向市商务局上报情况(首次报送7月31日),并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
宿迁市商务局联系人:李严 联系电话:80908108
中国银行宿迁分行局联系人:孙军 联系电话:84313107
附件: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苏贸贷融资业务实施方案
宿迁市商务局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
2020年7月15日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苏贸贷融资业务实施方案
当前,面对复杂的国内外经济贸易环境以及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蔓延,外贸发展面临不确定性、不稳定性因素增多,为了推动我市外贸型企业高质量发展,着力缓解中小微外贸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促进我市外贸结构转型升级,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根据《江苏省“苏贸贷”融资业务实施方案》方案,与市商务局共同推进“苏贸贷”融资业务。
一、总体思路
加强市商务局、各县区商务(经发)局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宿迁分行)及其辖内业务机构的协调配合和信息沟通,建立协同推进机制。以财政资金撬动金融杠杆,通过增信、信用保险、风险补偿等手段,调动银行贷款积极性,帮助我市中小微外贸企业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
二、产品定义
“中银苏贸贷”业务是在江苏省商务厅、财政厅“苏贸贷”融资风险专项资金基础上,结合企业的纳税销售、进出口额、出口信用保险投保情况以及在中国银行宿迁分行的结售汇、本外币存款等数据,中国银行宿迁分行及其辖内业务机构向企业给予授信支持的业务。
三、产品对象
1. 符合中小企业信贷工厂模式授信的基本准入要求。
2. 工商注册地在江苏省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 上年度有出口实绩,出口额在3000万美元以下,且上年度总营业额在3亿元人民币以下。
4. 海关企业认证为非“失信企业”,记录良好,不存在走私等负面违法行为。
5. 原则上企业须在中信保等保险机构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如“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综合保险(SCH)”、“中小企业综合保险(SSM)”、“小微企业信保易(SSE)”等。
6. 符合国家进出口、反洗钱相关管理要求。
四、授信期限
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具体以企业申请并获中国银行宿迁分行审批为准。贷款到期,符合条件的可续贷。
五、授信额度
信用额度最高1000万。
六、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最低3.75%。(LPR减10个基点)
七、办理流程
1. 市商务局根据各县(区)商务局上报情况,定期向中国银行宿迁分行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
2. 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定期向中国银行宿迁分行推荐目标客户清单。
企业从中国银行江苏分行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渠道进行申请,系统自动采集企业纳税数据、出口数据、在中国银行收汇以及存款等信息,通过数学模型实时分析,即时反馈申请结果。
中国银行宿迁分行受理企业申请后,进行独立审批。
中国银行宿迁分行授信审查人员重点审查借款人是否符合准入条件,审查企业经营状况、资金实力、盈利水平、还款能力、有无负面信息等情况。
授信批复中注明纳入“苏贸贷”融资风险专项资金管理的授信金额,并明确信用授信金额和非信用授信金额。同时,贷款发放前, 中国银行宿迁分行完成“苏贸贷”业务备案。
中国银行宿迁分行“苏贸贷”业务备案完成后,若企业叙做信保项下的“苏贸贷”业务,企业还须同中国银行宿迁分行业务机构、出口信用保险机构签订《出口信用保险赔偿转让协议》后,中国银行宿迁分行业务机构与借款企业签订相关授信合同。
八、针对疫情推出的优惠措施
为了降低企业现金流波动的不利影响,保持企业经营资金的稳定性,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中国银行向生产经营良好、未来可持续经营且原流动资金贷款到期后仍有融资需求的企业提供“无还本续贷”的融资服务并提供四项措施。
对于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严格执行政策规定的指导价格。对其他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执行利率低于上年度水平,不收取与贷款相关的任何其他费用。其中对于重要防疫物资和重点民生领域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综合成本不高于3.85%。三年期贷款的执行利率一般执行4.15%。
2. 加存量额度
对于符合条件的存量授信企业,可申请增加20%的授信额度(授信总量不超过1000万元),不增加抵押、担保,以及其他授信资料,三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
3. 提高抵押比率
针对受疫情影响而增加资金需求的小微企业,将住宅、办公用房等不动产的抵押率提升至100%。其中,对于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以及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将上述不动产的抵押率提升至150%。
4. 实行特事特办
为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以及有关医用、防护等科研、生产、流通的小微企业开辟绿色审批通道,24小时内完成授信审批,对于符合续贷条件的企业,无需还本,延长相应的授信期限。
九、信贷资金使用要求
企业获得的信贷资金,须符合银监会“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等监管要求及中国银行宿迁分行相关管理规定,不得用于国家明令禁止的交易或投资领域,不得以任何形式流入民间借贷、证券市场、期货市场和股本权益性投资,不得用于个人消费。否则,中国银行宿迁分行宣布贷款提前到期,并将有关信息报送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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