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医疗保障局,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现将《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医疗保障管理服务助力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苏医保发〔2022〕7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医疗保障管理服务助力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苏医保发〔2022〕77号)
宿迁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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