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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9-30 来源:宿迁市医疗保障局访问量:【字体:

各县(区)医疗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根据《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419号)和《省医保局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苏医保发〔202445号)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运行情况,市政府同意,决定将我市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调整为每人420元,财政补助标准按照不低于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宿迁市医疗保障局

宿迁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

   2024930

(公开属性: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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