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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公示

发布日期: 2024-12-16 来源: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访问量:【字体:

《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方案》明确的第十六项整改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江苏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工作办法》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大运河遗产保护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在保护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应当实行建设项目遗产影响评价制度。20236月现场调查发现,20204月开工建设的宿迁泗阳港城西码头位于大运河遗产重点保护区,一直未办理遗产影响评价审批手续。该码头项目部地块为临时用地,20227月到期应拆除复垦,但现场调查时该地块仍在违规开展砂石物流经营。

二、责任单位

宿迁市委、市政府

三、重点措施

迅速整改问题。一是组织专家对泗阳港城西作业区现状进行遗产影响评价,采取切实有效的补救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对项目未办理遗产影响评价审批手续问题依法依规查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二是实施完成码头项目部拆除和砂石物流经营点取缔工作,并将临时用地复垦复种。

举一反三排查。开展大运河遗产保护区(泗阳段)范围内工程建设涉及遗产影响评价审批手续专项排查,对发现问题坚决落实整改,杜绝未批先建行为。   

形成长效机制。加强大运河遗产保护相关的政策宣传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江苏省文物保护条例》,以及有关大运河遗产保护的规范性文件,形成部门联动监管机制,从严规范文物影响评价事前报审程序;对大运河遗产保护区定期巡查,严防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整改目标

对泗阳港城西作业区未办理遗产影响评价审批手续问题依法依规查处到位,完成整改工程;码头项目部拆除、复垦到位,关闭取缔违规砂石物流经营。

五、完成情况

(一)科学制定整改措施,依据整改方案,迅速组织实施泗阳港城西作业区景观绿化补植、防尘网后移、宣传标志设置等整改工程,切实提升大运河沿线景观风貌。完成项目未办理遗产影响评价审批手续问题立案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码头项目部拆除、砂石物流经营点取缔和临时用地复垦等工作全部落实到位。

(二)严格落实《大运河遗产保护管理办法》要求,推进出台考古前置文件,完成大运河遗产保护区(泗阳段)范围内建设工程涉及遗产影响评价审批手续专项排查工作。

(三)加强部门联动,定期开展大运河遗产保护区巡查,从严规范大运河遗产保护区范围内建设工程报审程序。开展文物保护法律法规以及有关大运河遗产保护的规范性文件系列宣传活动,不断加强大运河沿线生态环境和文化遗产保护。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1216日至20241222宿迁市委、市政府反映。监督电话052784338609电子邮箱:sqwenwuchu@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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