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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第三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第二十项整改任务督察整改公示

发布日期: 2025-03-18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访问量:【字体:

《宿迁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第三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宿办〔2024〕31号)明确的第二十项“环境基础设施短板突出。宿迁市城南污水处理厂以二沉池进水回流、使用人工监测数据等方式致污水处理量、进水COD浓度虚增,服务区域污水收集率失真”整改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宿迁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实施办法(试行)》(宿污防攻坚指办〔2023〕13号)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事项

环境基础设施短板突出。宿迁市城南污水处理厂以二沉池进水回流、使用人工监测数据等方式致污水处理量、进水COD浓度虚增,服务区域污水收集率失真。

二、责任单位

市水务集团,宿城区党委和人民政府。

三、验收单位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整改目标

完成故障修复,规范污水处理厂运行。

五、整改时限

2024年6月底前。

六、整改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污水处理厂生产管理制度。加强二沉池排渣阀门管理,严格按操作规程开关阀门并做好记录。

(二)增加进水自动采样器工作状态巡检和管路清洗频次,保证仪表正常工作;完成中控储存系统维修,确保运行记录完整;定期比对手工检测与仪表检测值,确保数据真实有效;严格按照液位情况控制进水泵流量。

七、整改完成情况

城南污水处理厂已增加二沉池和进水泵站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自动采样仪运行正常、水质监测数据正常。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3月18日至2025年3月31日)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

监督电话(牵头验收单位):84387456。

电子邮箱(牵头验收单位):sqgpszx@163.com。

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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