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工业企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政策分解专题
政策图解
政策兑现
政策干货
对进入统计部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当年实施单个项目设备投入1000万元以上的技改项目,按照入库设备投资额给予奖补,其中先导产业奖励10%、主导产业奖励8%、其他产业奖励5%。三类产业单个项目最高奖励额度分别为4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
办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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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22年度市级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产业集聚)项目申报表(附表3)、绩效目标申报表(附表4)和汇总表(附表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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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财务资料。项目专项审计报告(使用项目专项审计报告票据清单,见附表5)、发票复印件(按附表5票据清单顺序排列)并附固定资 产入库单(单价20万元以上设备需提供现场照片,照片上标注设备名称和发票号)。存在关联交易的,须提供有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 出具的关联交易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项目专项审计报告票据清单,见附表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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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其他证明材料。主要包括项目备案(核准)、环评、能评、安评等手续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材料。
办理流程
编制项目
申请报告
申请报告所有内容及
附件材料装订成册
报所在县(区)
工信部门
县(区)工信部门会
同财政部门初审
联合行文报送至
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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