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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困难残疾人生活救助资金如何保障的?
发布日期:
2022-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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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特殊困难残疾人生活救助工作的责任主体,应根据救助工作需要,由本级财政负责足额筹集安排救助资金。省财政对经济薄弱地区给予适当补助。具体补助办法由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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