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年5月27日下午15:30
地点:宿迁日报社新闻发布厅
主持人: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谷航林
发布人:市商务局副局长仝德永,市文广旅局副局长王晓红,市城管局副局长夏兴伦、市税务局法制科科长陆敬生。
发布议题:介绍宿迁市系列促消费活动有关情况
【谷航林】
各位媒体朋友们,大家下午好!
非常感谢各位百忙之中参加今天的市政府新闻发布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有关促消费工作部署,进一步提振消费市场,充分释放城乡居民消费潜力,促进消费全面复苏,宿迁市政府将于2022年5月27日起,举办系列促消费活动,旨在通过此次活动,实现聚人气、增信心、振消费的目标。今天我们邀请到了宿迁市商务局、市文广旅局、市城管局相关领导向大家介绍促消费活动的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我是宿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谷航林,本场新闻发布会由我主持。
本场发布会,我们邀请到了中新社、新华网、新华日报、省广电总台、现代快报、扬子晚报、中国江苏网、宿迁日报、宿迁晚报、宿迁电视台、市电台、宿迁网、西楚网的媒体记者等媒体的记者代表,欢迎各位媒体朋友的到来。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共有两项议程,一是由我介绍促消费活动总体情况和涉及我委的有关促消费政策举措;二是回答媒体朋友提问。下面,首先由我来介绍一下我市促消费二十条措施的主要内容:
一是发放补贴、刺激需求。主要包括发放3000万元消费券、1000万元购车惠民券,景区推出优惠票价和打折年卡,体育场馆降低收费等,同时商圈停车场免费停车时间延长,通过发放消费券、降低票价、免费停车等多种方式,着力提升市民群众的消费意愿,刺激消费需求。
二是营造氛围、做热市场。通过举办“嗨在宿迁·欢乐消费”系列消费促进活动、商文旅演艺活动、零售业让利促销活动、餐饮业优惠打折活动等,集聚人气商气,做热做旺市场,全面促进“吃住行娱购游”等领域消费。
三是减免费用、降低成本。充分考虑今年以来服务业企业受疫情影响时间较长、负担较重的实际,通过发放复市复业补贴、防疫补贴、减免房屋租金、宽带费用、水气费用优惠、积极推进减税降费等多种举措,缓解企业经营压力,支持市场主体更好发展。
四是线上线下、同步推进。在促进线下消费的同时,出台政策,鼓励企业线上销售,支持发展直播电商,并加强与京东等线上平台合作,让本地商品销路更加多元畅通。
五是改善服务、优化环境。优化信用管理与服务,对受疫情影响出现还款逾期的,合理调整逾期信用记录报送。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加强执法检查,打造放心消费环境。实施消费包容的城市管理,在一些特定街区,允许市场主体在不影响防疫安全、公共安全和交通通行的条件下,开展户外商业促销活动。
与往年的促消费举措相比,今年我市出台的中心城区促消费二十条措施呈现以下3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结合实际、凸显特色。二十条措施中,有十七条是结合我市实际谋划制定,有三条是上级规定或上级政策鼓励。通过突出独创,更好体现针对性和宿迁实际,力争取得更好的效果。
二是政府引导、企业主导。一方面由政府拿出近6000万元的财政资金,发挥引导和杠杆作用,另一方面让国有企业和更多的市场主体参与进来,让企业成为此次促消费活动的主力军。另外市政府还单独出台了促进房地产消费的9条措施,政府也拿出了真金白银,这里就不具体介绍了,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向住建部门咨询了解。
三是精细实施、确保落地。各责任部门对每一项措施都出台具体实施方案或操作细则,确保工作有序推进、政策如实兑现,企业和群众真正得到实惠。
最后再明确一点,上述各项优惠政策除明确具体执行期限外,其他均从政策公告之日起,执行至2022年底。三个县也将参照中心城区做法,于近期自行制订出台相关促进消费政策措施,形成市县联动、全市一盘棋。我介绍这些,谢谢!
【谷航林】
下面进行第二项议程。请媒体朋友们可以就关心的问题进行提问。
记者问:请问政府消费券是如何发放的?
商务局答:与有关平台合作,在中心城区聚焦零售、餐饮等行业,发放总额3000万元政府消费券。消费券发放活动持续3个月左右时间,分三期进行,每期1个月左右、分2轮进行,每轮消费券核销期为10天,原则上每轮发放500万元,上一轮资金池余额转入下一轮合并使用。发放对象:面向所有宿迁市民及来访宿迁的游客。使用范围为:宿迁市中心城区范围内开通与发放平台支持的支付方式相匹配的商户号的零售、餐饮等行业商户。投放方式: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预约集中随机摇号或定时抢券的方式发放,每人每天可领1张消费券。
记者问:请问购车惠民券具体情况?
商务局答:为进一步拉动汽车消费市场,推进消费回补、释放消费潜力,加快经济增长,持续推进市中心城区消费升级,计划发放新一批购车惠民券。活动时间:2022年6月初至12月底前(以购车补助额度用完为截止日,另行公告提前结束日期),购车发票开票日期须在活动期限内。发放对象为个人消费者在中心城区汽车销售备案企业活动期限内购置新的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参与商家为
在市中心城区注册登记并在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备案(宿迁市汽车行业协会线下备案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发放标准:总金额1000万元,按照“先到先得,发完即止”的原则,同一消费者仅享受一次惠民劵,按照购车金额分为二档:1.购车发票每辆不高于10万元的,给予购置车辆的个人消费者2000元一次性补助;2.购车发票每辆在10万元以上的,给予购置车辆的个人消费者4000元一次性补助。
记者问:很多市民在疫情期间被“憋”坏了,现在形势好转,想出去透透气。但是有些景区门票很贵,一家出行也是一笔不小的开销,请问宿迁景区景点有哪些优惠政策和精彩活动?
文广旅局答:推出景区门票优惠政策。年内实行旅游年卡优惠政策,原价128元/张优惠价66元/张。鼓励重点景区推出门票优惠政策,三台山、项王故里推出本地市民10元优惠价。同时,落实医护人员免费进入市区国有收费景区游览政策。此外,我局还积极开展各类文旅活动,启动“艺路芬芳微文艺展演”, 策划开展“假期不远游 玩转家门口”系列活动,发布特色精品线路10条,丰富市民游客文旅消费内容。景区景点立足自身特色,开展系列文旅活动。骆马湖沙滩公园即将开展第二届骆马湖沙滩音乐节,通过丰富的文艺活动、大型焰火表演秀等方式,拉动夜游经济。项王故里打造国潮亲子营,围绕端午祈福、民俗特技等元素推出系列演出,将端午民俗文化融入到游园体验中。通过景区门票优惠让利于民,通过各种活动丰富市民文旅体验,盘活文旅市场,促进文旅消费。
记者问:去年夏天晚上在金鹰街头、项王故里等地经常能看到表演,逛街市民、周围的居民都能欣赏到演出。现在天气渐渐转热,晚上温度适宜,想问一下,今年有没有这方面的演出计划。
文广旅局答:我们今年特聘表演团队10支,其中乐队9支、舞蹈团队1支,开展艺路芬芳·景区街头微文艺展演。计划从6月开始到10月上旬结束,每周五、周六以及节假日晚上7:00-8:00,在古黄河滨水区、项王故里景区、酒都文化公园等地进行音乐、舞蹈等形式的微文艺演出。相关演出计划将通过“文化宿迁”公众号进行预告,敬请关注。
记者问:请问发放复市复业补贴具体情况?
商务局答:这项政策主要是针对市中心城区的疫情防控中高风险地区、封控区、管控区,因疫情防控暂停营业的餐饮业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具备条件时恢复营业的,发放一次性复市复业补贴。由各有关区进行排查梳理,市里将按照企业数和类别拨付资金到各地,由各地财政部门及时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市场主体。具体补贴标准是对营业面积60平方米以下、60-500平方米和500平方米以上的分别给予不超过2000元、5000元和10000元的一次性复市复业补贴。
记者问:支持水气企业对市区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用户的用水、用气给予优惠,这条政策是如何执行的?
发改委答: 1、5月底前,市区自来水、管道天然气企业结合用户资料、统计部门统计数据等方面信息,筛选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用户(工业用户除外),制定减免用户清单。2、市区自来水、管道天然气企业自用户6月1日用水、用气量起执行减免政策,自来水价格降低0.20元/吨,天然气价格降低0.20元/立方米,执行期间6月1日-8月31日。企业抄表周期与减免期不一致的,可对抄表数按时间进行拆分。3、本水费减免政策与省文件规定的水资源费减免政策互不冲突,自来水企业应按省文件规定另行减征用户水资源费(0.01元/立方米)。
记者问:疫情期间,很多景区、ktv、网吧等文旅场所关停,受到很大冲击,请问针对文旅企业的补贴政策?
文广旅局答:一是对文旅行业发放防疫补贴。目前我局正在落实对中心城区文化娱乐场所、景区景点等行业开展员工定期核酸检测制度和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制定中心城区文化娱乐场所、景区景点防疫消杀支出补贴方案,待方案出台将根据文化娱乐场所面积和景区景点等级等分档补贴。二是减免网吧宽带费用。我局和移动、电信、联通三大运营商沟通,对中心城区封闭管控期间网吧等娱乐场所的网络宽带费用进行减免,对网吧在暂停营业期间网络报停所缴纳的端口占用费用进行减免。三是暂退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完成暂退旅行社80%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工作,合计退还金额1089万元。启动全额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工作,截至目前合计退还115万元。
记者问:请问支持企业线上销售和发展直播电商政策的具体情况?
商务局答:对在第三方电商平台注册网店销售本地实物商品(不包括住房、汽车和生产资料等)且当年网络零售额首次达到100万元的企业,给予不超过2万元流量补贴,每增加销售100万元增加补贴不超过1万元,每家企业最高补贴20万元。对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设立电商直播间10个以上且投入运营的直播电商基地,按场地装修、设备购置等实际投资的50%一次性补助运营主体,最高不超过30万元。
记者问:新冠疫情对个人和企业影响都非常大,有的被隔离、有的甚至都失去了工作,出现未能及时还银行贷款的现象,影响了个人信用记录,针对这种情况,可以调整信用记录或申请调整还款计划吗?
发改委答: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企业,未能及时还款的,合理调整逾期信用记录报送。具体操作流程是,向原贷款银行提出逾期征信记录调整申请或还款安排调整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包括申请人姓名、身份证件信息、申请原因、申请事项等内容)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记者问:今年疫情对个体工商户生意影响很大,请介绍一下宿迁市推进减税降费的措施?如何操作的?
市税务局答:国家层面的税费优惠政策主要有:一是从2022年4月1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二是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三是对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零售、仓储等行业纳税人暂免征收2022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四是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照税额的50%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五是如果您是一般纳税人的话,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实施加计抵减,纳税人分别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和15%,抵减应纳税额。
市政府出台的优惠政策主要有:免收大型商业综合体、大型超市、农批市场等企业3个月生活垃圾处理服务费。
对于上述优惠政策在减免手续上无需审批,直接在电子税务局自行申报享受即可。而且,从今年6月6日起,我市税收业务将实现“全市通办”,对于绝大部分税收业务,县里的纳税人可以在市区办理,同样市区的纳税人可以在县里办理,将极大地方便我们纳税人。谢谢!
记者问:为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市城管局结采取哪些措施?
城管局答: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促消费工作部署,进一步拉动我市消费市场,促进消费全面复苏,市城管局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有序放开户外促销活动点位。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广、分期分段”的原则,在不影响防疫安全、公共安全和交通通行等情况下,先期放开项王东路帝景豪苑小区北广场、项王东路万达广场、宝龙门前广场、金鹰门前广场、义乌国际商贸城西侧空地 、利群时代超市北侧广场、翰林街内街、环湖大道碧湖银滩、华地万象广场等具备一定条件的22个点位,市场主体可以通过搭建促销台、设置气拱门、帐篷等形式开展户外促销活动,时间至今年年底。二是开辟户外促销活动审批“绿色通道”。在行政服务窗口开辟绿色通道,对于申请户外促销活动符合备案审批条件的,列为“即办件”现场予以办理备案审批手续。其中,中心城区东至运河、南至项王路(含项王故里)、西至迎宾大道、北至运河等围合区域内开展户外促销活动的,可直接到市城管局户外广告管理处进行申请,上述区域以外的可到所在辖区城管部门提出设置申请。三是落实户外促销活动包容监管。对市场主体在户外促销活动中首次违规行为不予处罚,以宣传教育形式督促市场主体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
记者问:在市场主体开展户外促销活动过程中,为了保障活动规范有序,有哪些明令禁止的事项?
城管局答:为保障户外促销活动健康开展,做到便民不扰民、安全有序、市容整洁,如下事项和行为将予以禁止:一是在促销内容上,考虑到食品安全、油烟污染、经营器具安全等因素,禁止餐饮单位以户外烹饪、烧烤等形式开展户外促销活动以及禁止设置儿童蹦极跳床等影响安全的经营设施等;二是在活动举办上,相关活动举办主体要严格按照审批要求规范促销活动,不得擅自变更促销地点,促销展台等设施设备不得影响交通安全、群众通行等规定。同时,在促销活动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使用高音喇叭,不得出现乱丢垃圾、乱倒污水等现象,特别是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做好环境卫生清理等工作,确保活动场所干净整洁。
【谷航林】
提问环节结束。
今天发布会的内容虽简单但意义重大。非常感谢各位记者朋友踊跃的提问,也感谢各位发布人的解答和发布。
各位记者朋友,此次宿迁系列促消费活动,是宿迁市政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扩大内需、全面促进消费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充分释放我市城乡居民消费潜力,促进消费全面复苏、持续增长的重大举措,同时也是让广大市民享受实惠的民生工程,希望各媒体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全方位报道此次活动的相关内容和情况,营造全市各市场主体及广大市民密切关注、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为我市经济注入新动能、为市场注入新活力,为惠民惠企贡献媒体力量。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宿迁市中心城区促进消费二十条措施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有关促消费工作部署,进一步提振消费市场,充分释放城乡居民消费潜力,促进消费全面复苏,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发放政府消费券。对受疫情冲击严重的零售、餐饮等行业,采取市区联动方式,在中心城区发放3000万元消费券,持续营造消费氛围,不断提振消费信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二、发放购车惠民券。对个人消费者在中心城区注册登记并在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备案的汽车销售企业购置新的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购车发票不高于10万元的,给予购置车辆的个人消费者2000元一次性补助;购车发票在10万元以上的,给予购置车辆的个人消费者4000元一次性补助。活动期间,共发放1000万元购车惠民劵,同一消费者仅享受一次补助。(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三、景区门票优惠。鼓励重点景区推出门票优惠政策,三台山、项王故里景区推出本地市民10元优惠价。2022年底前,购买宿迁市旅游年卡一律给予折扣优惠(原价128元/张,优惠价66元/张)。落实医护人员免费进入市区国有收费景区游览政策。(责任单位:市文广旅局、市文旅集团)
四、体育场馆实行低收费、开放时间延长。全民健身中心游泳馆早场15元对外开放,奥体中心游泳馆早场10元对外开放。60岁以上老年人、现役军人、残疾人、医护人员办理单项健身卡半价收费;诚信等级A级、AA级、AAA级的自然人或法人,凭相关有效证件办理健身年卡分别享受9折、8.5折和8折优惠。市全民健身中心室内场馆开放时间延长至22:00,室外运动场所延长至23:00;市奥体中心室外运动场所延长至23:00。(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文旅集团)
五、商圈停车场免费停车时间延长。鼓励中心城区商圈停车场延长免费停车时间。国有及国有控股公司下属的停车场由原来的一小时免收停车费调整为四小时免收停车费,具体点位为:区府广场地下停车场、新华书店地下停车场、霸王举鼎地下停车场、项王故里地下停车场。(责任单位:市交通集团)
六、举办促进消费系列活动。组织推动重点商圈、特色街区、大型商超、协会等举办“嗨在宿迁·欢乐消费”系列消费促进活动;开展“品尝宿迁味道”餐饮系列促消费活动,组织举办美食节,开展地标美食、名店、名厨、名菜、名点评选,在中心城区商业中心和主要餐饮集中街区组织举办啤酒美食广场活动。(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七、开展商文旅演艺活动。在项王故里、三台山、湖滨沙滩公园、宝龙—金鹰街区、酒都文化公园等景区景点和街区开展音乐、舞蹈微文艺演出等60场,丰富文旅业态,吸引市民游客消费。(责任单位:市文广旅局)
八、开展零售业让利促销活动。鼓励和引导零售企业积极开展打折满减、宣传推介、品牌发布、有奖销售等主题促销活动,组织动员中心城区有关重点商场、超市(特别是限额以上的)报名参加为期不少于3个月的销售竞赛。对在销售竞赛活动中,开票销售额排名前10名、第11名-20名、第21名-30名的,每家分别给予不超过3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税务局)
九、开展餐饮业优惠打折活动。鼓励和引导各地和重点餐饮企业举办美食周、吃货节、新品试吃、优惠打折等促销活动,组织动员中心城区有关餐饮企业(特别是限额以上的)报名参加为期不少于3个月的销售竞赛。对在销售竞赛活动中,开票销售额排名前10名、第11名-30名和第31名-50名的,每家分别给予不超过10万元、5万元和2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税务局)
十、发放复市复业补贴。对中高风险地区、封控区、管控区等因疫情防控暂停营业的餐饮业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具备条件时恢复营业的,对营业面积60平方米以下、60-500平方米和500平方米以上的分别给予不超过2000元、5000元和10000元的一次性复市复业补贴。经营主体由所在区商务局、市场监管局会同有关街道(乡镇)统一申报落实。(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监局)
十一、发放防疫补贴。落实对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文化娱乐场所、景区景点等行业开展员工定期核酸检测制度和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市财政按照省级下拨的专项资金1:1配套,根据营业面积,对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分档给予防疫、消杀支出补贴。经营主体由所在区商务局、文旅局、市场监管局会同有关街道(乡镇)统一申报落实。(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广旅局、市市监局)
十二、减免房屋租金。承租国有企业(包括全资、控股和实际控制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屋及供销、工会、人防等行业系统房产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022年3月-5月租金全免,累计减免3个月租金;房屋所在区域被列为中高风险地区的,在3月-5月租金全免基础上,再顺延或当月起追加减免3个月租金,累计减免6个月租金。(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总工会、市人防办、市供销社)
十三、水气费用优惠。支持水气企业对市区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用户(工业用户除外)用水、用气,分别给予0.2元/吨、0.2元/立方米的优惠,执行期限自2022年6月1日至8月31日。(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十四、减免宽带费用。减免封闭管控期间网吧等娱乐场所的网络宽带费用;减免网吧在暂停营业期间网络报停所缴纳的端口占用费用。(责任部门: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宿迁分公司、市文广旅局)
十五、支持企业线上销售。鼓励第三方电商平台减免网店押金、宣传推广等费用,降低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线上运营成本。对在第三方电商平台注册网店销售本地实物商品(不包括住房、汽车和生产资料等)且当年网络零售额首次达到100万元的企业,给予不超过2万元流量补贴,每增加销售100万元增加补贴不超过1万元,每家企业最高补贴20万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十六、支持发展直播电商。大力发展“直播电商+”,引导电商与城市生活、产业发展深度融合,以直播电商促进新兴消费。对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设立电商直播间10个以上且投入运营的直播电商基地,按场地装修、设备购置等实际投资的50%一次性补助运营主体,最高不超过30万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十七、积极推进减税降费。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实施加计抵减,纳税人分别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和15%,抵减应纳税额。对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零售、仓储等行业纳税人暂免征收2022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自2022年4月1日至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照税额的50%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中小微企业2022年度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按照单位价值的一定比例自愿选择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免收大型商业综合体、大型超市、农批市场等企业3个月(2022年6月至8月)生活垃圾处理服务费。(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十八、打造放心消费环境。开展“放心消费+”消费促进主题活动和网络市场放心消费创建,培育一批线上线下市场放心消费示范区域、示范平台、示范企业和示范网店,通过典型培育、示范引导,不断提升全市消费市场诚信自律水平。实行包容审慎监管,推行柔性执法,对个体工商户轻微违法行为,不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对社会危害不大的,依法不予处罚或从轻、减轻处罚。试点推广预付卡信息公示监管平台,解决消费者普遍关注的预付卡消费维权难题。(责任单位:市市监局)
十九、优化信用管理与服务。依法精准适用失信惩戒和限制消费措施,对因疫情暂时无法履行生效判决义务的企业,原则上不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受疫情影响逾期未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市场主体,主动向市场监管部门提出移出申请的,可免于罚款。因疫情影响逾期申报或逾期报送相关资料的纳税人,免予行政处罚,相关记录不纳入纳税信用评价。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企业,未能及时还款的,合理调整逾期信用记录报送。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向相关主管部门申请缓缴基本养老、失业和工伤等社会保险费以及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不影响企业信用,不计入企业信用档案。(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二十、实施消费包容的城市管理。在一些特定街区,允许市场主体在不影响防疫安全、公共安全和交通通行的条件下,开展户外商业促销活动。(责任单位:市城管局)
上述各项优惠政策除明确具体执行期限外,其他均从政策公告之日起,执行至2022年底。政策最终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解释。三县可参照中心城区做法,自行制订出台相关促进消费政策措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