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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召开“政在公开”线上新闻发布会(第6期)

发布日期: 2024-08-16 来源:访问量:【字体:


宿迁市“两聚两优”退役军人优待专项行动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为推进我市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根据《江苏省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办法》和《2024年全省优抚工作要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宿迁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制定出台了《宿迁市两聚两优退役军人优待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宿退役军人发〔202411号)聚焦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功臣模范等重点人群,聚焦部分年高体弱优抚对象的核心需求,围绕优先、优惠两大优待方式,着力在医疗、养老、助餐方面探索经验,努力提升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获得感和尊崇感,大力营造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的浓厚氛围。下面我简要发布相关工作。

一、总体目标

2024年底,每个县()至少挂牌1所医疗优待定点医院、1家康养优待定点养老机构,在军休所周边和退役军人较多的社区依托舒心助餐工程设立拥军食堂。到2025年底,实现公立医院优待全覆盖,私立医院、专科特色医院优待有效供给;形成三级以上不同层次康养服务多元供给格局;300名以上退役军人的社区在舒心助餐工程基础上实现助餐服务全覆盖。

二、主要任务

一是实施医疗优待。在全市选定首批优待定点医院,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与优待定点医院通过签订合作协议的方式明确医疗优待措施首次签约江苏省人民医院宿迁医院、泗阳康达医院、泗阳县第一人民医院、宿迁市钟吾医院、宿迁市口腔医院、宿迁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沭阳南关医院、泗洪安颐医院、宿豫区人民医院9家机构为优待定点医院。优待对象从以往只针对重点优抚对象优待扩大到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优待内容从侧重优先到优先优惠叠加,从单纯医疗优待向体检、康养、转诊、回访等优待扩展。优待流程从开通优先窗口到挂号、检查、取药、住院、结算全流程贯通。设立优先窗口、优抚病房、优待专区,统一优待证识别,统一不同群体的优待政策,优待服务制度化、规范化。

二是推行养老优待。选定首批定点优待养老机构,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与优待定点养老机构通过签订合作协议的方式明确养老优待内容首次签约沭阳南关护理院、宿迁虹枫老年康复护理院、泗洪县幸福园养老护理院、泗阳县夕阳红护理院4家机构为优待养老机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享受优先挂号、就诊、检查、取药、入住等优待伤疾军人、烈士遗属、抗美援朝老兵、功臣模范等重点人群,提供具体可操作的适度优惠措施。

三是探索拥军食堂。因地制宜,创新打造一批拥军食堂,依托全市舒心助餐专项行动,在军休所所在地等退役军人较多的社区因地制宜选择设施完备、服务优质的助餐点打造拥军食堂。原则上300名退役军人以上的社区应挂牌拥军食堂。

三、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两聚双优退役军人优待专项行动两聚双优退役军人优待专项行动纳入双拥工作评价范围,推动专项行动任务全面落实。二是加强政策支持。包括退役军人服务业务享有优先承接权纳入双拥表彰范围加大运营支持力度三是加强部门协同。退役军人事务、民政、卫健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优待工作,推进专项行动任务有效落实。四是加强督促指导。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动态跟踪,适时开展工作评估,对合作内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指导各地有序推进退役军人医疗优待、养老优待及助餐服务常态化开展,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记者问答】

问:对优待定点医院和优待定点养老机构有哪些细化要求?

优待定点医院:

1.全面落实《江苏省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办法》规定的优待内容,开通优先窗口,提供普通门诊优先挂号、优先缴费、优先取药、优先检查、优先住院等服务。依法优先为伤病残、老年优抚对象提供家庭医生签约和健康教育、慢性病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对现役军人的急诊、危重伤的抢救直接进入急救绿色通道并实行先救治、后收费

2.在量力而行的基础上,因地制宜明确具体可操作的优惠措施,聚焦残疾军人、烈士遗属、抗美援朝老兵、功臣模范等重点人群,实现优先、优惠两种方式同步优待。

3.原则上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设立优抚病房,保障优抚对象优先入住。可以为公立医院、私立医院、专科特色医院。

优待定点养老机构

1.合法经营。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注册。

2.全面落实《江苏省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办法》规定的养老优待内容,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应当优先收住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的优抚对象。

3.具备优待服务能力。服务等级原则上应达到三级()以上。要设立荣军养老间,提升优抚对象的荣誉感和尊崇感。

4.落实优先优惠措施。应优先接收优抚对象入住,聚焦伤疾军人、烈士遗属、抗美援朝老兵、功臣模范等重点人群,提供具体可操作的适度优惠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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