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药价通”系统正式上线
宿迁市医疗保障局
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好!
药品价格是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为加强药品价格治理,江苏省医保局开发了“药价通”系统,搭建药品价格发布平台。9月19日,“药价通”系统在我市正式上线,下面我向大家介绍相关情况:
一、“药价通”建设背景
药品价格的监测管理一直是医改关注的重点。2019年,国家医保局印发的《关于做好当前药品价格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建立健全药品价格常态化监管机制。2024年5月,国家医保局印发《关于开展“上网店,查药价,比数据,抓治理”专项行动的函》,要求在药品价格信息监测中引入“即送价”(网络售药平台药品“外卖价”、“小时达”、“即时达”、“限时达”等当日同城即时配送模式价格)为锚点进行比价,治理不合理高价,做好不同渠道药品价格监测比较,推动药品价格治理走深走实。在药品价格治理实践中,医保部门开发“药价通”比价系统,建立药品价格监测网络平台,有效提升药品价格信息透明度,打破同药不同价的信息壁垒。
二、“药价通”操作应用
(一)药品价格“一目了然”
相同的药品在医院、药店、门诊销售价格往往存在差异,“药价通”系统支持药品名称模糊搜索,可一键查询医保定点药店在售药品信息,其中包括药品企业、注册名称、规格剂型、最小计价单位和药品在售价格等,还可以按照药店位置距离、零售价格高低等升降序排列,比对同一种药品在不同医保定点单位的价格差异,实现全方位比价。
(二)操作便捷“一键直达”
江苏省医保局将“药价通”小程序植入“江苏医保”微信公众号、江苏医保云微信小程序,群众通过登录公众号或打开小程序进入“药价通”系统,无需注册,即点即用。群众比价选定所需药品和定点医药机构后,还可通过拨打机构信息显示的电话了解药品详细情况,也可以直接点击一键导航按钮,自动启动关联的手机导航应用,前往药店购药,方便快捷、省时省力。
(三)在线信息“一应俱全”
“药价通”以《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中的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和医保范围外药品信息为基础数据库,涵盖群众生活所需的各种常用药,截至目前,全市1677家定点零售药店、295家定点门诊、234家定点医院已上传药品价格数据160万余条。此外,为照顾特殊病人用药需求,“药价通”还提供了“双通道”药品查询功能,尽最大努力满足群众基本用药需求。
三、“药价通”亮点特色
实现信息公开一体化。药品销售两大终端是零售药店和医疗卫生机构,近年来随着医保政策如处方外流的不断加速、药店门诊统筹的不断深入以及双通道政策的落地实施等,药店对医保基金占用的总金额以及对处方药的依赖在不断的提升,省局开发“药价通”系统主要使用对象是零售药店。因我市医药卫生机构以民营为主体,而民营医院、零售药店、个体诊所等市场经营主体可根据供需情况、进价、营销成本等自行定价,导致“四同药品”(同通用名、同品牌、同剂型、同规格)在我市不同销售机构价格差异较大。基于宿迁实际,我市向省局积极争取申请,将全市定点零售药店、定点门诊、定点医院一并纳入“药价通”系统。
实现价格共享实时化。明确要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要及时、准确、完整上传药品价格信息。“药价通”平台的所有定点医药机构一是要对提供销售药品价格等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所有数据均为本单位真实发生数据,无篡改和处理、漏报瞒报等情况;二是药品实际销售情况与上传药品信息保持实时一致,对调整的药品价格信息及时、准确上传,对暂停或退出本单位销售的药品,及时删除平台相关信息;三是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和质价相符的原则,制定所售药品价格,并负责相关问题解释。医保部门实时关注药品价格信息维护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定点医药机构、群众等各方提出的问题。
实现优质服务常态化。“药价通”使药品价格更加公开透明,医药机构和消费者都可以在同一个平台上获得药品价格信息,为获得价格优势,医药机构会更加积极地优化采购渠道,以降低药品的进货成本,从而在保证一定利润的前提下,提供更具竞争力的售价;同时,医药机构之间的竞争会更加注重非价格因素,如注重提升服务质量,通过提供专业的用药咨询、更优质的药学服务、舒适的购药环境等以吸引消费者,形成药品销售良性竞争市场,提高医药机构服务水平。
【记者问答】
记者:为什么同一种药品在药店、医院、门诊价格会有所不同,是由哪些因素导致的这种差异?
答: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文件规定,从2015年6月1日起,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暂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实行最高出厂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管理外,全面取消药品政府定价,药品实际交易价格主要由市场竞争形成。目前,我市公立医院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而民营医院、零售药店、个体诊所等市场经营主体可根据供需情况、进价、营销成本等自行定价。因此不同药店可能会因地理位置、人力成本、采购渠道等成本差异,制定出不同的销售价格。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