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成效情况
宿迁市信访局
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好!首先,非常感谢大家对我市信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是依法治国的本质要求,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信访工作中的具体运用,也是今后信访工作的主题主线。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是对《信访工作条例》的规范化和具体化,目的是要严格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和信访工作法治化“路线图”“导引图”,确保群众的每一项诉求都有人办理,群众的每一项诉求都依法推进,实现权责明、底数清、依法办、秩序好、群众满意。
今年以来,我市围绕预防、受理、办理、监督追责、维护秩序等关键环节,坚持体系化推进、规范化运行,信访工作法治化工作开局良好,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一是制度体系逐步健全。将信访工作法治化纳入全市“四化”同步集成改革、全市高质量考核等项目,切实加强推进。围绕落实“三项建议权”,出台问题线索移送办法、督查办法等相关配套文件。对照信访工作法治化“路线图”“导引图”,编印了业务操作指南、规范受理办理文书,相关制度更加健全、流程更加科学。二是登记受理逐步规范。市、县(区)信访部门严把登记、受理、告知入口关,按照“三个分清”要求(分清信访类别、分清办理环节、分清责任管辖),实现精准分流转办。对于群众诉求适用“三个不予受理”“两个不再受理”情形的,及时予以告知。今年以来,全市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达100%。三是办理质量逐步提高。依托市县乡村四级联动社会治理服务中心,构建“调解优先、法定前置、诉讼断后”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实现了“一窗受理、分流交办、调处化解、结案审核、监督回访”的管理闭环。加大调解仲裁、行政三级办理、依法导入法定程序、复查复核力度,推动群众信访依法分类办理,把“路线图”走通。今年以来,全市信访事项按期报结率100%,申诉求决类初件一次性化解率95.69%。四是工作导向逐步明确。开展“深入贯彻《信访工作条例》,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集中宣传日暨信访法治宣传月活动,宣传政策、释法明理,引导群众依法逐级有序信访。加强信访业务规范化培训,不断提升信访工作法治化业务能力素质。对信访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持续加大依法打击力度,努力营造依法理性信访的氛围。
今年是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的第一年,实践中,我们深刻认识到,信访工作法治化不是一个部门一个单位的事,要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信访部门、责任单位多方联动、协同配合、共同发力。信访部门将切实发挥统筹协调,牵头抓总的作用,重点在五个方面下功夫:一是在预防法治化方面下功夫。进一步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责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二是在受理法治化方面下功夫。严格执行“三个不予受理”“两个不再受理”具体规定,厘清受理概念、区分受理范围,做到分清责任、明确管辖、精准转交、告知到位。三是在办理法治化方面下功夫。有权处理机关、单位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及时组织调查核实、研究论证,依法依规作出决定、予以处理到位。在办理过程中,坚持调解优先、应调尽调、能裁则裁,做实行政三级办理、规范复查复核、依法导入司法程序,真正把“路线图”“导引图”走通。四是在监督追责法治化方面下功夫。用好“三项建议权”,对引发信访问题、受理信访事项、办理信访事项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向有管理权限的机关、单位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五是在维护秩序法治化方面下功夫。依法维护信访秩序,不断加强群众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尊重和保障群众通过正常渠道反映情况、提出建议、表达诉求的权利。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处理信访活动中滋事扰序、缠访闹访等违法犯罪行为。
我市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持续推动信访工作法治化走深走实,不断探索适合宿迁实际的有益做法和典型经验,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记者问答】
问:请问什么是信访事项“三个不予受理”和“两个不再受理”,信访部门如何处理“三个不予受理”和“两个不再受理”类来访事项?
答:根据《信访工作条例》,对符合以下三类情形的“不予受理”,即:对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信访人在规定时限内向上级机关又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上级机关不予受理;对跨越本级和上一级机关提出的申诉求决类走访事项,上级机关不予受理;属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管辖,已经、正在和应当通过审判机关诉讼程序或者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程序处理的信访事项,各级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和其他机关、单位不予受理。两个不再受理”指的是:已经复核的信访事项,信访人仍以相同事实和理由反映的,不再受理;已经依法终结的涉法涉诉信访事项,不再受理。
对于符合“三个不予受理”和“两个不再受理”情形类来访事项,各级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只登记接待、不转送交办,重点是做好思想疏导和教育引导工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