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宿迁市家装家居改造补贴活动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推动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实施方案》(苏发改资环发〔2024〕1001号)、《省商务厅等6部门关于推进实施家装家居改造领域绿色建材产品购置补贴政策的通知》(苏商运〔2024〕418号)和《省商务厅等3部门关于优化调整我省家装家居改造补贴政策并下达2024年中央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家装家居改造领域购置补贴支出预算的通知》(苏商运〔2024〕437号)要求,近日,我局联合发改、财政、工信、住建、市监等部门印发了《2024年宿迁市家装家居改造补贴活动实施细则》。11月13日,我市家装家居改造补贴活动正式启动。
二、主要内容
细则共有九条,主要内容如下:
(一)活动时间。2024年10月25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二)补贴对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消费者
(三)补贴范围。《细则》中规定,参与补贴的有智能家居5类:智能门锁、智能床(含智能床垫)、智能椅(含智能按摩椅、智能沙发)、智能开关(含智能插座)、智能音响(箱)。旧房装修和厨卫改造15类:成品门窗、涂料、瓷砖、石材、木质地板、板材、墙板、墙布、墙纸、家具(含床、床架、床垫、沙发、茶几、桌子、椅子、柜类、全屋定制类)、吊顶(含龙骨)、灯具、卫浴洁具、洗水槽、升降晾衣架。居家适老化改造6类:沐浴椅、坐式淋浴器、暖风机、呼救器、护理床、监控摄像头。鼓励个人消费者购买经过认证的绿色节能、节水产品。
(四)补贴标准。个人消费者在参与活动的销售商家购买纳入补贴范围内的产品,按照产品成交价的15%给予补贴,每户(以房产证等产权证明为准)享受总补贴额度最高3万元。
(五)补贴方式。若消费者自2024年10月25日至11月13日前,在我市参与活动的销售商家购买补贴范围内家装家居产品的,因已完成支付,无法通过支付立减的形式享受补贴,采取事后申报的形式参与活动,消费者需联系原销售商家,由商家在活动服务平台相关端口提交申报信息,审核通过后按照活动标准,以现金形式补贴给消费者。申报日期截至11月30日。
若消费者自2024年11月13日至12月31日期间,采取消费者支付立减方式,即个人消费者在参与活动的销售商家购买补贴范围内的产品,按照规定在活动服务平台专属页面完成报名,录入相关信息,通过活动服务平台支付货款时直接抵扣,消费者仅需支付最终成交价格扣除补贴后的应付金额。
(六)结算流程。一是审核拨付。由参与活动的销售商家先行垫付补贴资金。服务平台按批次向市商务局提供申请审核信息,经第三方机构审计后,委托服务平台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参与活动商家对公账户。二是退款规则。如需退货,须在12月31日前完成,退还消费者的款项不包含补贴资金,实付资金通过原支付渠道退还。三是监督管理。消费者和销售商家应按照诚信原则参与活动,严禁提供虚假信息或设置虚假交易骗取补贴资金,不得利用补贴政策倒买倒卖补贴产品。
(七)服务平台。本次活动通过公开遴选方式,确定中国建设银行宿迁分行“建行生活”APP为活动服务平台。
(八)参与商家。有意向参加本次活动的商家,按要求向各县区(功能区)商务部门申报,各县区(功能区)商务部门审核通过后,向市商务局报送名单,市商务局将符合条件的销售商家纳入活动,由服务平台负责与商家具体对接,具备条件后上架销售。参与活动的销售商家名单动态调整,并及时向社会公开。
(九)职责分工。《细则》对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市监局进行了分工,根据职能共同发力。同时规定各县(区)有关部门统筹推进政策实施工作,加强宣传,做好政策咨询和投诉处理工作,注重总结经验成效。
【记者问答】
问:根据家装家居改造补贴政策,“每户享受总补贴额度最高3万元”,每户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答:通过认证房屋信息,每套房产可享受总补贴金额不超过3万元。(房屋信息类型包含:房产证、不动产权证、网签购房合同、不动产登记证明,以上其一即可)
问:哪些商家可以参与本次补贴活动?
答:参与的商家需具备几项基本条件:自愿报名参与活动,同意与平台签订协议,能够为消费者出具普通发票,销售产品为符合补贴范围要求的产品;具备垫付补贴资金的能力;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过有较大影响的安全责任事故;以及其他条件(具体可参考《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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