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间:2025年5月29日上午
地 点:原宿迁日报社12楼新闻发布厅
主持人:宿迁市委宣传部新闻处副处长 王晓兰
发布人:宿迁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赵伦军
宿迁市总工会副主席、党组成员 陈玲
【主持人】
媒体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媒体有:新华日报、省广电总台、现代快报、扬子晚报、央广网、中新社、中江网、宿迁新闻传媒中心等。
今天发布会邀请的嘉宾是:宿迁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赵伦军同志;宿迁市总工会副主席、党组成员 陈玲同志。本次发布会共2项议程,一是新闻发布,二是回答记者提问。
首先,请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赵伦军同志发布《宿迁市重大产业项目全生命周期安全服务十条措施》有关内容。
【赵伦军】
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上午好!首先,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近期,市应急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市监局、市商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6部门联合印发了《宿迁市重大产业项目全生命周期安全服务十条措施》(以下简称《十条措施》),下面我就《十条措施》有关内容向大家作总体介绍。
一、《十条措施》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六部门联合制定《十条措施》,总体有以下三个方面的考虑。
一是落实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需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发展是硬道理,安全也是硬道理”,要求统筹发展和安全。制定《十条措施》就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的要求,加强安全源头治理和全过程管理,在做好现有7152家工业企业安全监管的基础上,把每年新引进、新建成300多个重大产业项目纳入前置安全监管,做好增量风险管控,让每个项目都“优生优育”、安全发展。二是落实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需要。重大项目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压舱石”,《十条措施》通过整合重点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职责,把安全服务贯穿到重大项目规划、立项、建设、运行等各个环节,将“监督”职能转化为“服务”效能,用服务的暖心增强企业发展的信心。三是落实营商环境建设的需要。市委、市政府将2025年定为“营商环境提升年”,全力推动营商环境从传统型供给向创新型供给提升,突出全周期管理,促进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协同发力。《十条措施》聚焦重大产业项目安全所需所盼,立足项目洽谈签约、落地建设、竣工验收、投产运行和长效管理等5个阶段,提供10条安全服务措施。
二、《十条措施》的主要内容
1.提供落户安全咨询。根据企业需求,应急管理部门安排业务骨干、安全专家就项目可行性、先进性、工艺安全可靠性等提供咨询服务。
2.联合上门“跑一次”。应急管理部门联合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主动上门“跑一次”,对项目需要办理的安全手续进行一次性提醒,发放安全服务卡。
3.优化安全审批服务。开通安全审批绿色通道,推行“代办帮办”“容缺办理”“承诺制审批”等制度,指导建设单位完善申报材料,1个工作日完成审查审批工作。
4.强化施工安全管理。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对项目建设的专业指导,保障施工过程安全。
5.指导企业试运行。对需要开展试运行的重大产业项目,应急管理部门主动介入,指导企业组织项目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研究编制试运行方案,开展专家论证,对试运行条件进行确认等,保障试运行期间生产安全。
6.高效组织竣工验收。重大产业项目竣工投产运行前,应急管理、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据法定职责和企业实际需求,做好项目安全设施验收、消防验收、特种设备登记等工作,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提供科学合理整改建议。
7.提供安全技术指导。根据企业需求,应急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安排安全专家上门服务,指导企业排查整改问题隐患,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规范特殊作业管理,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做好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8.做好安全风险管控。工业类重大产业项目投入生产前,应急管理部门指导企业对较大以上安全风险进行辨识、评估和管控,编制较大以上安全风险清单并在相应位置公示,做好风险隐患日常排查治理和承诺报告等工作。
9.创新安全监管方式。对建成后运行良好的工业企业,非必要不检查;强化数字技术、人工智能在安全监管领域创新运用,探索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监测预警等非现场方式开展“无感监管”。
10.建立常态服务机制。应急管理部门组织开展专家指导服务,指导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安全审计等工作;消防救援部门做好消防安全指导和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根据各类重大产业项目需求,常态化开展安全指导服务,帮助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三、《十条措施》的主要特点
《十条措施》概括起来就是“全心全懿”为企业安全服务。第一个“全”,即全生命周期。将安全服务措施贯穿项目建设发展的全过程。“心”,即贴心安全服务。对重大产业项目开通审批绿色通道,推行“代办帮办”“容缺办理”“承诺制审批”等制度。同时要求各相关职能部门强化对项目建设的安全管理和专业指导,保障施工过程安全。第二个“全”,即全要素保障。实行“1+3+X”全要素保障机制,“1”由应急管理部门发挥综合监管作用,牵头做好安全服务工作,“3”为住建、市场、消防等3家重点责任部门,“X”为其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各级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形成推动重大产业项目安全发展的工作合力。“懿”,即懿次用心服务。在项目落地建设前,由应急管理部门联合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主动上门“跑一次”,对项目需要办理的安全手续进行“一次性提醒”,发放安全服务卡,长效管理阶段,落实“宿懿查”综合监管,实行“综合查一次”,应急管理部门参照安全生产“白名单”管理,非必要不检查,保障企业正常生产。
【主持人】
谢谢赵局长。下面请市总工会副主席、党组成员 陈玲同志发布《宿迁市市级及以上劳模优待服务清单》有关内容。
【陈 玲】
媒体朋友们:
大家好!为进一步落实我市劳模优待政策,做好劳模关心关爱工作,营造崇尚劳模、学习劳模、争当劳模、关爱劳模的良好社会风尚。宿迁市总工会联合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联合发布了《宿迁市市级及以上劳模优待服务清单》,首次对我市市级及以上劳模的优待政策进行梳理与整合,将劳模优待政策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服务举措。
下面我就《劳模优待服务清单》相关内容向大家一一介绍。
一、优待对象
我市范围内市级及以上劳模和先进工作者,以及经认定享受市级及以上劳模待遇的人员。
二、优待政策
具体包含三类:一是市内免费乘坐城市公交,让劳模日常出行更加便捷;二是游览项王故里、江苏三台山国家森林公园、皂河龙运城等12家市内景区,可享门票半价优惠,丰富劳模的休闲生活;三是在江苏省人民医院宿迁医院、南京鼓楼医院集团宿迁医院、宿迁市中医院等市内76家医院就诊,可免除挂号费用,为劳模的健康提供贴心关怀。在此,向倾情助力的服务单位表示由衷地感谢。
三、享受优待所需材料
为方便劳模享受以上优待政策,市总工会委托市市民卡有限公司为全市劳模定制了专属的“劳模卡”,凡我市市级及以上劳模均可申办,首次办卡费用由市总工会承担。目前,我们已为全市1668名劳模办理了“劳模卡”。劳模乘坐城市公交时可直接刷“劳模卡”免费乘坐,游览景点、就诊挂号凭劳模卡和个人有效身份证即可享受相应优待服务。
最后,感谢各位媒体朋友的关注和支持,希望通过大家的广泛宣传,让更多人深入了解我市对劳模的关爱政策,在全社会营造出关心劳模、尊敬劳模、争当劳模的浓厚氛围,为宿迁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谢谢大家!
【主持人】
谢谢陈主席。下面进入记者提问环节,请感兴趣的记者朋友举手提问,提问前请先通报自己所在新闻单位名称。
【记者一】
主持人您好,我是市新闻传媒中心的记者。请问劳模可以跨县区享受优待政策吗?谢谢。
【主持人】
好的,这个问题请市总工会副主席、党组成员 陈玲同志回答。
【陈 玲】
可以的。我们已经为1668名市级及以上劳模办理了劳模卡,该劳模卡不分区域,《清单》里发布的所有优待政策在全市范围内通用,各县区之间都可以通用的。
【主持人】
谢谢陈主席,下一个问题。
【记者二】
主持人您好,我是新华日报的记者。请问《宿迁市重大产业项目全生命周期安全服务十条措施》印发后,宿迁将如何推动落实的?谢谢。
【主持人】
好的,这个问题请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赵伦军同志同志回答。
【赵伦军】
谢谢你的提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条明确了应急管理部门综合监督管理的职责,也明确了有关部门的行业监管职责,作为综合监督管理部门,我们将牵头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做好宣传解读。《十条措施》出台以后,全市各地、各有关部门已经全部行动起来了。今年市政府公布了市级重大产业投资项目清单,各县区还有自己的重大产业投资项目,这些项目都是我们服务保障的重点对象。我们已通过部门网站、宿迁应急微信公众号、宿迁电视台、应急管理报等多种渠道进行宣传报道,积极传递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
二是强化分工协作。发挥应急管理部门综合协调作用,牵头推动各部门相互沟通、密切配合,市县分级负责,排定工作计划,责任到人,切实落实各项安全服务措施,做好重大项目安全风险管控。
三是开展常态化安全服务。《十条措施》不是对重大产业项目发展的束缚,而是对项目发展提供的安全保障,我们将本着“无事不扰、有求必应”原则开展常态化安全服务,比如应急管理部门组织开展专家指导服务,指导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安全审计等工作;消防救援部门做好消防安全指导和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等,以优质服务助力项目全生命周期安全发展。
谢谢!
【主持人】
谢谢赵局长。由于时间关系,下面进行最后一个问题。
【记者三】
主持人您好,我是江苏广电总台的记者。请问如果劳模在享受优待政策过程中遇到问题,比如有的单位未按规定落实优待政策,该如何解决?谢谢。
【主持人】
好的,这个问题还是请市总工会副主席、党组成员 陈玲同志回答。
【陈 玲】
谢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被列入《清单》的服务单位都公布了联系电话,如果遇到此类情况,劳模可以拨打相关服务单位的联系电话,或者拨打市总工会电话(0527-84389263)进行咨询或反映,各运营单位和服务场所会及时处理相关问题,确保劳模优待政策落实到位。
【主持人】
谢谢陈主席。今天的提问就进行到这里。媒体朋友如果有其他问题,会后可跟各单位再单独交流。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感谢支持!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