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2023年四季度宿迁市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情况表 | ||
索引号 | 55462291X/2023-01023 | 分类 | 就业创业 劳动就业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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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四季度宿迁市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情况表
序号 | 违法主体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 | 经营地址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理情况 |
1 | 宿迁市锐铭劳务有限公司 | 91321392MA257X7X8N | 宿迁市湖滨新区玉兰路18号 | 蔡瀚锐 | 321321********1837 | 2023年7月25日,泗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李奎等9人投诉,反映2020年至2022年在宿迁市锐铭劳务有限公司承揽的泗洪县濉河以北移动光纤项目中工作,被拖欠工资435773元。2023年7月25日,泗洪县人社局依法受理立案。在调查处理期间,宿迁市锐铭劳务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举证,经调查,确认该单位拖欠李奎等9人工资407773元。
2023年9月14日,泗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宿迁市锐铭劳务有限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该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整改违法行为,在收到《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告知书》后未提出陈述申辩。2023年10月17日,泗洪县人社局依法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要求宿迁市锐铭劳务有限公司支付李奎等9人工资407773元,该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工人工资。 |
2023年10月17日,泗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对宿迁市锐铭劳务有限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要求该单位支付李奎等9人工资407773元。 |
2 | 宿迁市青瓦水台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91321311MA1YHWH590 | 宿迁市宿豫区金沙江路87号国际购物公园12号楼12-2-001 | 张兰山 | 321321********4217 | 2023年6月26日,宿迁市宿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徐振、王琼等43人投诉,反映在宿迁市青瓦水台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工作过程中,被拖欠2023年5月至2023年6月工作期间的工资。2023年6月29日,宿豫区人社局依法受理立案。经调查核实,宿迁市青瓦水台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拖欠王琼、徐振等43名职工工资358426元。
2023年8月31日,宿迁市宿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宿迁市青瓦水台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未按要求支付工人工资。2023年9月11日,宿豫区人社局对该单位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告知书》,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未按要求支付工人工资。2023年9月19日,宿豫区人社局对该单位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要求该单位支付徐振、王琼等43人工资358426元,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仍未支付工资。 |
2023年9月19日,宿迁市宿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对宿迁市青瓦水台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要求该单位支付徐振、王琼等43人工资358426元。 |
3 | 宿迁德基混凝土有限公司 | 91321300667631759E | 宿迁市宿城经济开发区民便路东侧 | 刘益艳 | 320824********0038 | 2023年8月3日,宿迁市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曹方莹、刘萍、吴璇等三人投诉,反映宿迁德基混凝土有限公司拖欠其2023年1月至2023年7月在单位工作期间的工资。根据投诉人核对宿迁德基混凝土有限公司前期报备的工资表,确定欠薪事实和金额。
2023年8月7日,宿迁市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宿迁德基混凝土有限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支付了曹方莹和刘萍的工资,仍拖欠吴璇工资67311.5元。2023年8月31日,宿城区人社局对该单位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告知书》,要求单位支付吴璇工资,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未按要求履行。2023年9月15日,宿城区人社局对该单位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要求该单位支付吴璇工资67311.5元,该单位未履行行政处理决定。 |
2023年9月15日,宿迁市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对宿迁德基混凝土有限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要求该单位支付吴璇工资67311.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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