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341号提案的答复 | ||
索引号 | 014319477/2025-00256 | 分类 |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其他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发展改革委 | 发文日期 | |
文号 | 宿发改案字〔2025〕74号 | 关键词 | |
文件下载 | |||
时效 |
关于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341号提案的答复
民建宿迁基层委员会:
您提出的《关于树牢政府诚信品牌 提振市场发展信心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和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我委在接到承办提案任务后,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落实提案的办理工作。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牵头督办等制度,明确了提案的具体承办处室和责任人,对办理程序、办理标准等做出具体要求,确保提案答复质量。在认真研读提案内容基础上,我委积极与会办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并开展综合研商,确保答复内容与提案所提意见内容“对题”、措施“对症”、符合实情。
针对您提出的三条建议,我们逐一进行了落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化解历史遗留问题
市委市政府将2025年定为“营商环境提升年”,印发宿迁市“营商环境提升年”《若干措施》和《工作方案》,明确了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优化企业融资服务、持续助企降本减负、推进惠企政策精准直达等10个方面34项举措。其中提出的实施政府诚信示范引领行动,包括开展政府履约践诺、清欠企业账款、涉政府机构未履行生效裁判案件等专项治理行动,为提升“诚信宿迁”品牌建设保驾护航。一是开展全面排查。一方面成立市“清欠专班”,由市工信局牵头,摸排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拖欠企业账款行为;另一方面坚持“府院联动”,持续开展涉政府机构、事业单位未履行生效裁判案件专项治理,定期梳理此类未办结案件,联合推动执行,确保涉党政机关失信被执行人案件“零新增”、执行案件“动态清零”。二是推动分类处置。根据涉及问题不同,采取纳入所属地区本年度或下一年度财政预算、争取国家和省化债资金、金融支持等多种方式,持续推进欠款清偿化解工作。同时,根据省“边摸边清”和“双清”巡回督查工作要求,动态收集掌握欠款偿还情况。截止今年4月,已清偿78笔1.7亿元。
二、健全履约践诺机制,增强政策可预期性
一是严格规范招商承诺事项。落实国家《关于规范招商引资行为促进招商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政策文件要求,进一步明确招商引资承诺事项“负面清单”,规范招商引资项目“一事一议”制度,对违反政策法规事项一律禁止承诺。完善政策承诺合规性审查机制,推动各地对现行项目投资协议等文本进行审查,对无法兑现的事项及时修订调整,防范失信违约风险。拟修订《市政府合同管理办法》,编发政府合同履约管理典型案例,强化制度建设。
二是强化履约践诺闭环管理。建立项目全生命周期监测保障平台,对招商引资项目实行全生命周期管理,全面记录洽谈、签约、建设、运营各阶段进展情况和政府履约行为,构建项目管理闭环。根据省审计厅统一部署,将清理拖欠企业账款情况专项审计调查项目列入2025年审计项目计划。
三是建立防范、化解拖欠账款机制。出台《宿迁市政府购买服务实施细则》,明确“负面清单”,强化预算约束,优化绩效管理,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行为;规范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要求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与部门预算同步申报,按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做到应编尽编;严格执行政府采购预算,要求各预算单位按照批准的预算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为加强全流程闭环管理,所有政府采购活动需在“一体化系统”编报采购实施计划,政府采购项目必须在“苏采云交易系统”中操作。在清欠企业账款投诉工作中,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将国家、省转办和市有关渠道受理的投诉问题线索转办至相关县区和部门进行核查处理,对办理进度迟缓、问题查摆不清的及时发函提醒、督办,切实做到了每件投诉件“即受即办、办必有果、果必反馈、件件回访”,确保问题真正解决、涉及欠款真正清偿、投诉方真正满意。
三、进一步加强监督问责,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一是构建立体化监督体系。市营商办会同市工商联、市民政局,常态化收集行业协会商会涉及企业生产经营和行业发展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向涉及部门和单位发出整改建议。深化营商环境监督员机制,监督队伍已扩大至233名,累计反馈问题建议200余条,助力全市营商环境改善,提振发展信心。
二是持续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在市政府网站公布12345热线营商环境专席、市营商办电话、市纪委监委电话12388、“宿企通”平台、“宿心办”APP。同时,依托“信用宿迁”门户网站,建立“政府违约失信投诉”专栏,拓宽对政府部门与民营企业签订的各类协议、合同中的违约毁约行为的反馈渠道,切实解决企业困难。
三是强化失信惩戒问责。近年来,在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体系中对县(区)、市级机关单位均设置营商环境指标,在评先评优时把守信践诺情况作为考量因素,不断提升各地各部门诚信行政水平和公职人员诚信履职意识。针对2025年新调整的“国评”体系、省考体系取消营商环境考核指标的情况,市委组织部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正在优化完善市考指标体系,拟全面承接“省考”重大失信事件减分项,并将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作为我市特色减分项,对落实优化营商环境任务不力、出现负面典型案例的地区和单位实行减分考核,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市发展改革委也进一步加强政务信用信息归集,将政府部门和公务员在履职过程中产生的违法违规、失信违约等信息纳入信用档案,强化在评先评优、提拔任用等场景中政务信用信息的查询与应用。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健全政务诚信管理体系,规范开展政务诚信建设工作,将政务诚信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关键和引领,将依法行政、阳光行政和加强监督作为推进政务诚信建设的重要手段,将建立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和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制度作为推进政务诚信建设的主要方面,将危害群众利益、损害市场公平交易等政务失信行为作为治理重点,不断提升我市政府诚信行政水平和公务员诚信履职意识,为宿迁市打造“六全六有”营商环境夯实根基。
感谢您对宿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您继续关注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宿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