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普通高中基础设施三年(2021-2023年)建设计划的通知 | ||
索引号 | 00000001/2021-00181 | 分类 | 历史规划 教育 通知 |
发布机构 |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
文号 | 宿政办发〔2021〕2号 | 关键词 | |
文件下载 | |||
时效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普通高中基础设施三年(2021-2023年)建设计划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宿迁市普通高中基础设施三年(2021-2023年)建设计划》已经市政府五届六十八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宿迁市普通高中基础设施三年(2021-2023年)建设计划
为推进全市普通高中建设,增加高中学位供给,切实解决普通高中资源不足、分布不均衡等问题,满足更多的孩子就读普通高中的意愿,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和资源建设的实施意见》(苏办发〔2020〕15号)精神,在测算未来一段时期全市普通高中生源变化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和市委五届十次、十一次会议有关教育改革发展部署要求,优化普通高中布局,扩大普通高中资源,三年内建设一批高标准普通高中,着力增加普通高中学位供给,推进全市普通高中高质量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二、编制依据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和资源建设的实施意见》(苏办发〔2020〕15号)和2020年9月8日召开的全市高中建设与发展工作座谈会精神,按照《宿迁市中心城区基础教育设施布局规划(2017-2030)》,结合中心城区和三县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本着结构合理、布局均衡、坚持标准、实事求是的原则,编制《宿迁市普通高中基础设施三年(2021-2023年)建设计划》。
三、建设计划
2021-2023年,全市将规划建成高中11所,改扩建高中5所,盘活资源新举办高中3所(具体见附件)。
1﹒2021年,全市计划建成高中5所,具体包括中心城区1所(市第一高级中学),沭阳县3所(杭州路高级中学、南湖路高级中学、江苏师范大学沭阳慧仁中学),泗阳县1所(桃源路高级中学);改扩建高中3所,具体包括沭阳县建陵高级中学、沭阳县正德中学、江苏省淮北中学。同时,盘活资源新举办高中2所,具体包括举办南外仙林分校宿迁学校高中部,沭阳县盘活资源新举办1所。
2﹒2022年,全市计划建成高中5所,其中,中心城区1所,沭阳县2所,泗阳县1所,泗洪县1所;改扩建高中2所,具体包括市湖滨新区北大附属宿迁实验学校、泗洪如皋一中实验学校。同时,盘活资源新举办高中1所,为泗阳众兴中学初中部搬出,高中部扩大校区增加学位。
3﹒2023年,全市计划建成高中1所,为中心城区新建项目。
四、保障措施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中心城区学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普通高中建设;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相关功能区管委会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三年建设计划确定的竣工时间,超前谋划,统筹制定普通高中建设实施时间表、路线图,将建设用地提前纳入征收计划,做好用地保障。要强化政策保障、资金保障和组织保障,确保普通高中建设按计划投入使用。
2.明确责任加快推进。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增强建设计划执行的严肃性,创新投资建设模式,优化手续办理程序。要充分考虑学校建设周期,倒排工期,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启动学校建设手续办理工作,确保如期建成投用。市第一高级中学、沭阳县南湖路高级中学要确保在2021年秋季学期招生。
3.谋划推进优质办学。新建高中要确保举办为优质学校,在建设项目立项时就要同步考虑办学思路,积极引进优质资源办学,保证建成一所、办优一所。要在取得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许可前完成机构设置工作,确保新建学校投入使用前完成不少于两个批次的教师招聘,及时做好教师招聘储备工作。
4.强化督查确保完成。将列入建设计划的普通高中建设项目纳入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或市重点项目推进实施,市政府督查室及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建设进度的督查考核、对建设质量的跟踪管理、对资金使用的审计问效、对部门履职情况的督促问责,确保三年建设计划圆满完成。
附件:1.2021年全市计划建成普通高中项目统计表(10所).doc
2.2022年全市计划建成普通高中项目统计表(8所).doc
3.2023年全市计划建成普通高中项目统计表(1所).doc
抄送:市委各部委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监委,
市法院,市检察院,宿迁军分区。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