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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明确市区管道燃气企业2023年淡季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索引号 014319477/2023-00541 分类 行政事业性收费   物价    通知
发布机构 市发展改革委 发文日期 2023-09-28
文号 宿发改价格发〔2023〕210号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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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市区管道燃气企业2023年淡季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宿迁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宿迁双闽管道燃气有限公司、宿迁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根据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有关规定,经市政府批准,现明确各公司2023年淡季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如下:

一、核定宿迁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2023年淡季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为最高不超过3.38/立方米,核定宿迁双闽管道燃气有限公司、宿迁华润燃气有限公司2023年淡季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为最高不超过4.07/立方米。淡季价格执行期限自202341日起至20231031日止。

二、各公司应严格执行上述价格政策,加强与终端用户沟通,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强化服务,确保市区天然气市场供应稳定。


此件公开发布

宿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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