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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异地居住及出差探亲人员如何就医、如何结算?

发布日期: 2022-10-27 来源:市医疗保障局访问量:【字体:

因学习、工作等原因长期在市外居住满6个月以上,需要在外地就医的,应当凭居住证等材料在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登记。

在市外旅游、经商、求学期间突发疾病需要在市外就医的,其本人或其亲属应当在其住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且在住院期间,通过国家异地备案小程序、江苏政务服务APP、宿迁医保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报送相关急诊证明材料、本人社会保障卡,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异地就医急诊备案。

在联网结算就诊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出院时按政策规定,付清个人自付的医疗费用,应报销部分由就诊医院与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结算。因特殊原因未联网结算的医疗费用,可携带发票、出院小结、费用清单(盖章)等材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手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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