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补偿资金贷款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
2017-09-28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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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优惠:
1.上年营业收入<5000万元的企业,首次贷款额度在<300万元,后续贷款额度≤500万元,贷款期限1年;
2.上年营业收入5000万元至4亿元的企业,贷款额度≤2000万元,贷款期限1年。
扶持条件:
1.上年营业收入<5000万元的企业,执行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基准利率;
2.上年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企业,只需有自主知识产权即可,无需提供其他担保;
3.上年营业收入5000万元至4亿元的企业,基准利率上浮≤20%。
入库条件:
1.在宿迁市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拥有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新药证书等自主知识产权,对科技服务业及模式创新企业具备科技服务相关资质证书、参与制定相关技术或服务标准、拥有支撑其科技服务或模式创新的技术诀窍等;
3.上一年营业收入4亿元以下或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
4.从事研发和技术创新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上一年度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不低于3%。
已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可直接入库
办理流程:
1.企业在 “苏科贷”备案管理系统提交入库申请及融资需求;
2.合作银行对接企业需求,对审批通过的贷款在管理系统提交贷款备案申请;
3.市科技局根据合作银行审批意见在管理系统完成贷款备案审核提交至省生产力促进中心;
4.省级完成备案,银行放款。
政策依据:
《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苏财规〔2017〕19号)
联系方式:
市生产力促进中心,李明,84358715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