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解读《江苏省“十四五”消费促进规划》
- 发布日期:
2021-08-23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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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6日,《江苏省“十四五”消费促进规划》由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实施,该规划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编制,分为发展基础、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等部分,共2.2万余字。
一、发展基础
消费成为经济发展主引擎。2020年全省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7086.1亿元,总量提升到全国第二位。最终消费占GDP比重自2016年达到50%以上,连续保持经济增长的第一驱动力。
居民消费持续提档升级。2020年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分别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34.8%和23.6%。居民消费倾向加快向中高端转移。
消费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互联网+消费”不断扩围深化。2020年全省网上零售额首次突破万亿元大关,达到2016年的2.24倍。
消费环境持续改善。消费标准体系逐步建立,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基本形成,形成一批品质高端、信誉过硬、市场公认的品牌群体。居民消费便利化程度大幅提高。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我省促进消费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更加完善,高标准消费市场体系基本建成,居民消费潜力得到有效释放,高质量消费成为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动能。
消费贡献显著提升。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速保持在6%以上,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年均贡献率提高到60%左右。消费主导型社会基本形成,最终消费率达到55%以上。
消费结构全面升级。恩格尔系数下降至22%左右,服务消费占居民消费的比重达到45%左右。新型消费、绿色消费、中高端消费成为主流消费。
消费能力明显改善。中等收入群体比重进一步提高,人均消费支出与发达经济体的差距稳步缩小。居民消费率提高到40%以上。
消费环境更加优化。建成一批具有国际国内辐射力、影响力、吸引力的重大消费载体。我省成为国内消费最安全、最放心、最诚信的地区之一。
三、重点任务
重点推进大力优化市场供给、推动实物消费提档升级、促进服务消费扩容提质、培育发展新型消费、全面激发消费潜力、加快推进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完善消费载体建设、打造良好消费环境等八大任务,全面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升级。
(一)大力优化市场供给
全面提升江苏产品质量,加快推进江苏品牌建设,构建完善消费标准体系,拓展出口产品内销渠道,主动扩大优质产品进口。
(二)推动实物消费提档升级
促进住房消费健康发展,进一步释放汽车消费潜力,提振家电家具家装等消费,积极发展绿色消费。
(三)促进服务消费扩容提质
大力激发文化旅游消费潜力,规范发展教育培训消费,培育壮大养老托育消费,持续扩大健康消费,促进体育消费加快升级,鼓励发展家庭服务消费。
(四)培育发展新型消费
发展壮大零售新业态,大力发展“互联网+服务”消费,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
(五)全面激发消费潜力
合理增加公共消费,改善居民消费预期,提振居民消费意愿,提升居民消费能力。
(六)加快推进现代流通体系建设
优化流通网点布局,支持流通企业做大做强,提升物流服务保障能力,提升支付结算便利度。
(七)完善消费载体建设
强化消费网络重要节点功能,加快打造一批消费集聚区,推进重点消费场所升级改造。
(八)营造良好消费环境
优化消费业态营商环境,营造放心诚信消费环境,持续完善政策支持环境。
四、重点工程
(一)“江苏精品”品牌培育工程
加强“江苏精品”顶层设计,构建“江苏精品”标准体系,开展 “江苏精品”联盟认证,深化长三角品牌合作。
(二)江苏跨境电商发展提速工程
建设跨境电商载体平台,培育市场主体,融合业态模式,提升贸易便利。
(三)江苏海外消费回流引导工程
打造国际消费综合平台载体、国际知名文化旅游目的地、国际消费产品品牌集散地。
(四)江苏“夜间经济”培育发展工程
打造夜间经济品牌,升级夜间消费场景,发展夜间经济新业态,强化示范引领,鼓励发展全时经济,打造夜间经济IP和网红打卡地,完善夜间经济配套措施。
(五)江苏农民收入和农村消费双提升工程
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提升农产品价值链,推动农村商贸流通体系转型升级,优化农村消费环境。
(六)江苏智慧物流体系建设工程
加快物流园区智慧化改造,培育智慧物流主体、智慧物流平台,积极发展先进物流组织方式。
(七)江苏商贸流通领域“补短板”工程
培育壮大龙头商贸流通企业,促进传统商贸流通企业转型,优化城乡商业网点布局,改造提升农贸市场。
(八)江苏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创建工程
支持南京、苏州、徐州、无锡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
(九)江苏诚信消费体系建设工程
推进商务诚信体系建设,开展放心消费创建。
(十)江苏消费金融服务质量提升工程
加大重点领域金融服务支持力度,改善消费场景支付环境,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供给,提升金融服务质量和效率。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加强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和要素保障,深化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着力解决制约消费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
(二)强化制度建设和法治保障
推动重要领域地方立法,进一步完善促进消费的法规制度。着力从制度层面解决事中事后监管、公平竞争、消费维权等重点难点问题。
(三)强化任务落实和考核评价
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引导调控社会资源,增强规划实施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强化规划实施的考核评价工作,完善监督考核机制。
(四)强化统计监测和分析研判
建立健全消费市场统计监测体系,推动建立消费领域数据服务、数据开放与数据发布机制,强化对消费市场运行的监测、预测、预警分析。
(五)强化社会宣传和舆论引导
加强对促进消费工作的宣传引导,构筑良好的消费宣传推介机制,营造有利于消费潜力释放的良好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