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小升高”行动工作方案(2019-2020年)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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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26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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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今年6月份省政府出台了《江苏省推进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苏政发〔2019〕41号)和《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小升高”行动工作方案(2019-2020年)》(苏政办发〔2019〕57号),要求各设区市参照制定本地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相关扶持政策和工作方案。
2018年12月份,我市出台的《中共宿迁市委 宿迁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宿发〔2018〕21号),对首次纳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奖励8万元;对首次获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此外,从降低企业研发成本、支持企业转化科技成果、支持建设企业研发机构等方面,都明确了具体奖励政策。今年市科技局、财政局还制定了配套的奖励实施细则。因此,为进一步量质并举壮大我市高新技术企业群体,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出台我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小升高”工作方案,相关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扶持政策按照《中共宿迁市委 宿迁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执行。
二、工作思路
围绕高质量发展要求,以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为重点,以优化发展环境为保障,完善工作机制,促进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加速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做大做强高新技术企业群体,为全市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有力支撑。
三、工作目标
力争到2020年,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超400家,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中,科技型中小企业占比80%以上,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建有率100%,拥有发明专利的高新技术企业覆盖率70%以上,宿迁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年增幅40%以上,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达33%以上。
四、重点任务
(一)加快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夯实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基础。全面梳理遴选优质中小微企业,加快孵育面广量大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推动入库培育。
(二)激发高新技术企业内生动力,打造创新型企业集群。加强企业研发机构建设,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引进创新人才队伍。
(三)发挥创新服务平台支撑作用,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做大做强。打造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完善产学研合作服务平台。
(四)建设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基地,促进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发展。提升宿迁高新区创新发展水平,推动经济开发区和特色产业园区创新发展,加强创新创业载体建设。
(五)优化政府创新服务水平,营造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良好环境。推动政策落地,优化管理服务,完善考核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