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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5G应用安全创新示范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要点

  • 发布日期: 2021-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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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支持

1.鼓励地方政府向申报主体提供政策与资金支持;

2.入围5G应用安全创新示范中心的企业,给予以下支持:

(1)网络与信息安全责任考核加分,优先推荐申报工信部相关专项,优先向工信部产融合作平台和政府性投资基金推荐;

(2)优先参加工信部及部属单位组织的5G安全技术及解决方案推广宣传等活动,向‘绽放杯’5G应用征集大赛及其他示范试点推荐。

二、申报对象

在国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学校等独立主体或联合体。

三、申报条件

1.在5G应用安全领域具有核心竞争力,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软硬件设施条件,网络环境完整;

2.具备专业运营团队和5G安全人才培训能力,在5G安全、网络与信息安全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和向本省份及周边区域宣传普及5G应用安全解决方案的能力;

3.与产业相关方合作密切,在产业链条中具有较大的影响力,具备一定的协调动员能力;

4.在推动行业、国家及国际5G安全有关标准研制和落地、5G应用安全服务、5G安全人才技术培训等方面具有推广计划和安排;

5.两年内(截至申请日期)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没有违法失信等行为。

四、材料报送

各申报主体于10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至所在省级推荐单位,于11月5日前按要求将正式推荐文件、推荐申报汇总表等材料报送至工信部。

五、联系方式

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宝宇 010-68206195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焦杨 17610459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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