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招标投标违法违规案件“两法一纪”联动管理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
2021-08-24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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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对招标投标市场的管理,严厉打击应招不招、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部门在日常监管、处理信访投诉、案件调查过程中发现的涉及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将案件处理情况或有关线索移交至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建立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
二、主要内容
本细则共十二条。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条 明确了制定此细则的主要目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我市工作实际,严厉打击应招不招、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招标投标案件查处、移送、协办联动管理机制。
第二条 明确了“两法一纪”联动管理具体内容。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部门发现的涉及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将案件处理情况或有关线索移交至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行业监督管理部门。
第三条 明确了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自的工作职责。
第四条至第六条 明确了办理的相关流程及线索应提供的相关材料目录、格式等。
第七条至第十条 明确了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部门在过程中应履行的工作流程、职责等。
第十一条至十二条 明确了本细则的发文部门及实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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