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日报:我省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改革
- 发布日期:
2021-10-27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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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改革的实施意见》近日出台,明确11项跨部门综合监管改革任务。其中,建立“一张清单”、建优“一个平台”、建强“一支队伍”是主要亮点。
建立“一张清单”指编制全省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清单,制定工作指引,明确检查程序、检查内容、检查方法。清单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或行政权力事项变动情况及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
建优“一个平台”指统一规划建设全省一体化在线监管平台,在该平台上接入省市“互联网+监管”系统以及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省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等部门业务系统,规范监管业务流程,实现全省范围内的数据共享共用、系统互联互通、业务协同联动。
建强“一支队伍”指整合跨部门综合监管力量资源,在中央明确的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应急管理、城市管理等领域,持续整合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设区市与市辖区原则上只设一个执法层级,县(市)组建7支左右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乡镇(街道)实行“一支队伍管执法”。与此同时,推动综合行政执法资源下沉,确保“责有人负、事有人干”。
省政务办主任徐光辉介绍,持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必须坚持监管规范和促进发展两手并重、两手都要硬。建立健全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将全面提升有效监管能力和水平。除了这“三个一”,我省还将建设跨部门综合监管对象库,健全跨部门协作机制、综合行政执法制度机制,并创新非现场监管、探索智能监管、强化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被两个及以上部门列为监管对象的市场主体,将纳入全省跨部门综合监管对象库。
据悉,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降碳减排、食品药品安全、粮食安全和耕地保护、疫情防控、金融等,是实施跨部门综合监管的重点领域。当前,我省将以校外培训机构联合检查、烟花爆竹联合执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联合抽查等为重点,开展跨部门综合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