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母婴安全行动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21-2025年)》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
2022-04-14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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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背景
为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根据国家和省卫生健康委母婴安全行动提升划(2021-2025年)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促进母婴安全高质量发展,维护妇女儿童健康权益。
二、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四化”同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入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为主线,聚焦服务质量、专科能力和群众满意度的提升,持续强化质量安全管理,提高医疗机构服务能力,预防并减少孕产妇和婴儿死亡,全面维护孕产妇和新生儿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三、行动目标
促进母婴安全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升妇幼健康服务水平,完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体系,有效控制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到2025年,全市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7/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4‰以下,妇女儿童健康服务获得感更强、安全健康更有保障、幸福感更可持续。
四、行动内容
1.提升妊娠风险防范水平。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规范孕产期健康管理,严格落实妊娠风险评估,加强对残障孕产妇管理。
2.提升危急重症救治水平。完善危急重症救治网络和高效协同机制,提升救治薄弱环节能力。
3.提升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健全质量管理体系,落实质量管理制度,严格医疗安全管理,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管理和数据报告分析。
4.提升妇幼专科服务能力。加强妇幼重点专科建设,提升妇幼专科服务能力,强化母婴安全人才培训,推进科研能力建设。
5.提升群众就诊分娩满意度。优化诊疗资源配置,完善便民利民服务,促进安全舒适分娩。
五、工作要求
1.压实各方责任。各地要高度重视母婴安全保障工作,推动将母婴安全列入各级党委政府工作的主要内容,压实政府、部门、机构和个人的四方责任,强化统筹联动,从严从紧做好母婴安全保障工作。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精心组织实施母婴安全行动提升计划,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各医疗机构要强化母婴安全精细化管理,规范服务行为,增强服务能力,不断织牢织密母婴安全保障网。
2.完善保障措施。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与妇儿工委、人社、财政、医保等部门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在妇幼健康服务价格、付费方式以及人才培养、薪酬待遇、职称晋升等方面的支持,最大限度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进一步提高产科、新生儿科等紧缺专业医师的薪酬水平,完善危急重症孕产妇、新生儿救治经费保障机制,为母婴安全保障工作有力有序开展提供支撑。
3.加强督导监测。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和妇幼保健机构要加强对母婴安全行动提升计划实施情况的督导、监测和评估,动态分析母婴安全形势,及时总结实施情况,研究解决困难问题,推动提升计划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建立重点联系单位制度,对母婴安全保障措施不落实、工作严重滑坡的地区和医疗机构进行重点指导、重点督查、重点考核,加大约谈追责和通报力度,督促各地各单位严格落实母婴安全保障措施。
4.加大宣传引导。各地各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全方位、多形式开展母婴安全保障工作宣传,进一步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加大对母婴安全保障政策、取得成就宣传,彰显“以人民为中心”服务宗旨,激发群众爱党爱国热情。加强对一线医务人员先进典型事迹宣传,展示妇幼健康人“爱佑新生、心系妇幼”良好精神风貌。开展母婴友好医院建设,营造关心支持母婴安全工作深厚氛围。表彰奖励对母婴安全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增强母婴安全战线使命感和荣誉感,提升妇幼健康队伍凝聚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