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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明确<关于促进中心城区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住房公积金相关事项的通知》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 2022-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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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调整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精神,重点支持刚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我中心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关于促进中心城区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住房公积金相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于2022518日执行。

二、政策调整依据

《关于促进中心城区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宿建发〔202248号)。

三、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包括6个内容:

(一)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单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25万元调整为40万元,双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调整为60万元。到我市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和“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单缴存贷款最高限额48万元,双缴存贷款最高限额72万元。持有英才卡AB类人才个人在宿首次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可放宽到我市最高限额(目前执行的)1.5倍。

(二)提高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使用效率。购买本市住房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时,保留贷款所需账户余额外,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住房贷款,同一套住房实行又提又贷

(三)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的,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50%降低至20%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一手房的,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仍为20%。各受托银行积极配合缴存人办理二手房组合贷款。

(四)提高中低收入家庭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中低收入家庭,贷款额度计算的倍数由10倍调整为15倍。缴存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低于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含)即为中低收入家庭。贷款额度计算还需同时满足缴存金额、缴存年限、还款能力等方面的规定。农房改善群体参照执行。

(五)提高生育多孩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20131115日后依法生育二孩和2021531日后依法生育三孩的家庭,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最高额度分别再提高5万元、10万元。

(六)缩短住房公积金贷款放款轮候周期。加快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速度,缩短贷款发放轮候周期,提高贷款办理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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