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残联:《江苏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1-2025年)》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
2022-05-31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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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政府根据《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1-2025年)》《江苏省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实施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印发《江苏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计划》)。现将《计划》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残疾预防关系全民健康,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增强全社会残疾预防意识”,省委明确要求“加强残疾预防”。2017年2月,国务院颁布《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批准设立“残疾预防日”;2020年12月,省政府公布《江苏省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实施办法》,进一步从制度层面保障我省残疾预防工作健康发展。2021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印发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对我国“十四五”时期残疾预防工作作出部署,并要求“各地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地残疾预防行动计划”。
二、工作目标
《计划》明确提出五年发展目标,确定了25个主要指标预期值。到2025年,进一步完善我省残疾预防政策体系和残疾预防服务网络,主要致残因素得到有效控制,残疾康复服务状况持续改善,我省残疾预防工作水平走在全国前列。
三、重点任务
《计划》针对遗传、发育、外伤、疾病、环境、行为等致残危险因素,提出了“十四五”时期我省实施残疾预防五大行动、推进措施和主要指标预期值。
(一)实施残疾预防宣教行动。创新残疾预防宣教形式,开展重点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残疾预防法律法规和残疾预防知识专题宣传,加大残疾预防专业培训力度,重点人群残疾预防知识普及率不低于80%。
(二)实施出生缺陷和发育障碍致残防控行动。落实《江苏省出生缺陷防治办法》,加强婚前、孕前保健,做好产前筛查、诊断,婚前医学检查率不低于80%,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不低于90%,产前筛查率不低于98%。加强儿童致残性疾病早期筛查和早期干预,建立完善新生儿出生缺陷筛查、诊断、干预一体化工作机制,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新生儿听力筛查率不低于98%,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不低于95%。
(三)实施疾病致残防控行动。加强慢性病致残防控,推广健康生活方式,开展全民健身行动,高血压患者基层规范管理服务率不低于65%,2型糖尿病患者基层规范管理服务率不低于65%,百万人口白内障复明手术率不低于3500。加强社会心理服务和精神疾病防治,各设区市至少建有1所政府办三级精神病专科医院,各县(市、涉农区)至少建成1所政府办二级精神病专科医院或在县级综合医院设立精神(心理)科,以社区为单位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建成率不低于80%,登记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90%。加强传染病及地方病致残防控,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不低于95%,控制和消除重大地方病的县(市、区)不低于95%。加强职业病致残防控,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率不低于90%。
(四)实施伤害致残防控行动。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监督管理,生产安全事故起数下降比2020年下降15%以上。加强儿童伤害和老年人跌倒致残防控,儿童用品质量安全指标抽查批次合格率达到95%以上,儿童大型游乐设施检验合格率和定检率达到100%,到2025年,全省创建200个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加强道路交通和运输安全管理,健全防灾减灾救灾防治体系,加强农产品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保障饮用水安全和加强空气、噪声污染治理,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不低于85%。
(五)实施康复服务促进行动。推进康复医疗服务,加强康复医疗人才教育培养,每10万人口康复医师人数大于8人,推动康复服务向各类助残服务机构和平台延伸。保障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开展残疾人社区康复,着力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率不低于98%,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的县(市、区)达100%,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的县(市、区)的居家患者接受社区康复服务比率不低于60%。加强长期照护服务,深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65岁以上失能老年人健康服务率不低于80%。提升无障碍设施建设水平,公共建筑无障碍设施建设率达100%
四、主要特点
《行动计划》在全面贯彻国务院残疾预防行动计划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突出了一定的江苏特色。
一是突出“走在前列”的高标准定位。围绕“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光荣使命,针对主要致残因素,在国家文件主要指标基础上,我省提出了更高的工作指标和更实的干预举措。与国家文件提出的25个控制指标相比,我省《行动计划》提高标准的有12项、明确目标任务的有4项,切实以加强残疾预防的实际行动不断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建设健康江苏提供有力保障。
二是突出“三级预防并重”的行动策略。针对实际工作中残疾的三级预防不平衡问题(较为强调二级伤病干预,相对忽视一级致残因素预防和三级残障程度控制),强调残疾预防要注重“三级预防并重”,通过分类采取一系列针对性措施,提高全行业、全人群、全周期残疾风险综合防控能力。
三是突出“互联网+”的信息共享机制。强化残疾预防信息支撑,推行“互联网+”服务,推动建立残疾预防信息跨部门跨区域共享机制,推动形成从筛查、诊断到康复救助的全过程服务体系。
四是突出“应康尽康、应康优康”的保障目标。立足江苏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康复服务“人人享有”和“高质量享有”的目标要求,提出“应康尽康、应康优康”的保障服务目标,着重加大对儿童、老年人、精神障碍患者、罕见病患者等特殊困难群体的综合保障力度,全力构建覆盖全生命周期的残疾人康复服务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