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宿迁市“江苏省营养餐厅(食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解读
- 发布日期:
2022-08-11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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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 “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健康江苏2030”规划纲要》、《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江苏省国民营养计划实施方案(2018—2030)》和《推进健康江苏建设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的要求,开展健康烹饪模式与营养均衡配餐的示范推广,让营养健康理念逐步深入人心。
二、总体要求
围绕国民营养计划,开展营养餐厅(食堂)建设工作。推广健康烹饪模式与营养均衡配餐,倡导科学合理配餐,适应消费者安全、营养、健康需求。
三、建设要求
1、建设时间:试点建设单位2022年8月底前完成申报, 2022年9月份完成评定。2022年10月组织全市范围内申报,11月开始组织评定。下一步,每年将定期组织全市的江苏省营养餐厅(食堂)建设工作。
2、建设要求:对照标准实施准备工作。营养餐厅(食堂)建设应根据不同人群的营养健康需要,推行“减盐、减油、减糖”三减措施,营造健康生活方式支持环境,普及健康生活方式相关知识,提供营养健康指导,培养就餐者健康意识和健康行为能力,最终提高健康生活水平。申报建设单位近3年无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三、建设内容
参与营养餐厅(食堂)建设单位应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经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认定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优秀等级以上的基本要求。
四、建设评定
宿迁市“江苏省营养餐厅(食堂)”由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市场局联合对申报单位进行评定,并报省级备案。对通过评定单位予以授牌。
五、建设管理
宿迁市“江苏省营养餐厅(食堂)”实行动态管理,授牌有效期为3年。每年对建成单位至少开展1次满意度调查和营养配餐抽查,不符合营养餐厅规范的将予以取消,同时结果应用到下一次申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