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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特色农业生产机械化提升行动实施意见(2022—2025年)》文件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 2022-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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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出台背景

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高农村生产力的重要基础,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支撑。江苏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9〕46号)文件,要求各地大力实施设施农业、畜牧养殖、水产养殖、果茶和农产品初加工等五大特色产业农机化技术示范推广行动。宿迁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宿政办发〔2021〕37号)文件,要求各县区要聚焦六大百亿级产业体系和农业群链建设需求,将特色机械化配套纳入产业建设规划,着力补短板、强弱项、促协调。省农业农村厅“十四五”期间要大力推动实施全省农机“两大行动”(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推进行动、农机装备智能化绿色化提升行动)。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文件精神,大力推动全市特色农业生产机械化工作深入开展,着力提升特色农机化发展水平,促进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市农业农村局制定出台了《宿迁市特色农业生产机械化提升行动实施意见(2022—2025 年)》。

二、目标任务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通过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干群的共同努力和广大农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到 2025 年,全市特色农业生产机械化力争实现以下目标:全市总体特色农业生产机械化水平超过 73%,特色农业机械装备结构进一步优化,短板环节显著改善,特色农业生产机械化示范基地(园区)引领作用更加突出,信息化、智能化特色农机示范效果更加彰显,特色农业基础设施“宜机化”配套条件更加完善,特色农业农机农艺融合更加密切,特色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实现新支撑,较好地满足广大农民群众对特色农业生产机械化需求,为全市乡村振兴做出积极的贡献。

三、实施内容

(一)强化特色农机装备推广。摸清五大特色产业机械化水平及各环节农机装备数量,以目标为导向,对标找差,列出各个环节农业机械的种类和新增数量计划,制定年度落实方案,在巩固优势环节机械化水平的同时,聚焦机械化短板弱项环节,加大机具推广力度,提高特色农机保有量,推进机械化水平提升。

(二)强化基础设施“宜机化”建设改造。各县区要加大设施大棚、果园、水产和畜牧养殖场等“宜机化”改造和建设力度,全面提升农机作业条件,在标准化果园、设施大棚建设、畜禽水产养殖等领域规划建设方案中,进一步明确“宜机化”要求并加以扶持建设,积极推进“宜机化”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通过“改地适机”、“引机适地”等方式,推动特色农机装备应用。

(三)强化特色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园区)建设。各地要按照省特色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园区)建设指引,采取差别化扶持政策,集中资金打造一批特色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园区)。各县(区)要围绕自身特色农业主导产业,明确主推装备和技术,以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示范县项目建设为抓手,推进示范基地(园区)建设。加大示范基地信息化、智能化农机装备示范推广,建成一批信息化、智能绿色农业机械示范蔬菜园圃、示范果园、示范渔场、示范牧场。

(四)强化特色农机与农艺融合发展。各地要围绕优势主导产业,在品种选择、种植模式、设施配套等方面强化协作,从农艺要求、农机选型、配套应用等方面开展技术研究、试验示范,组织专家开展特色农业农机农艺融合技术模式研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机械化、标准化生产模式和技术装备体系,推进特色农业农机农艺深度融合示范基地建设试点。

(五)强化社会化服务组织培育。各地要加快培育特色农业机械化新型服务主体,支持有条件的农机合作社开展特色农机社会化服务。从作业面积较大的耕整、施肥、栽种、除草、植保等环节入手,培育农机社会化服务市场,做好机具与服务对象的对接工作,及时提供信息服务。积极拓展作业服务空间和服务范围,最大限度地提高机具的利用效率和效益,提高社会化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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