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2年宿迁市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
2022-12-19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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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通过开展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水产制品生产卫生规范》(GB 20941-2016)、《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集体用餐配送膳食》(DBS 32/003—2014)2个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了解上述标准在我市的执行情况,发现存在的问题,征集对标准的意见建议,为标准修订和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提供依据。加强食品安全标准知识宣传和培训,推动我市有关行业组织、生产经营者及相关机构等社会各方正确掌握、理解和使用食品安全标准。
二、主要内容
(一)跟踪评价对象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水产制品生产卫生规范》(GB 20941-2016)、《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集体用餐配送膳食》(DBS 32/003—2014)。
(二)跟踪评价要点
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水产制品生产卫生规范》(GB 20941-2016)。以专项跟踪评价形式,围绕水产制品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和标准修订需求,对全市水产制品生产企业的生产工艺、生产过程开展系统、深入的研究,全面掌握我市水产制品类型、生产企业规模、原料类别、生产工艺流程、贮存的温度要求、即食生制水产品的生产现状、生产线情况、对寄生虫的操作等情况,进行分析处理,形成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水产制品生产卫生规范》(GB 20941-2016)重点条款的意见建议。
2.《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集体用餐配送膳食》(DBS 32/003—2014)跟踪评价,重点跟踪标准文本内容、指标和技术要求、标准实施效果以及其他问题和建议等,提出关于修订的意见建议。
三、相关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纳入食品安全年度工作计划和考核内容,注重提高效率。并选派业务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的同志参与跟踪评价工作,切实保障工作有序开展。
(二)强化协调配合。各部门加强联系并密切配合,组织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人员开展培训、座谈和标准宣贯等活动。
(三)确保工作质量。要按要求开展工作,保证工作进度,加强质量控制,按时报送工作总结及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