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勘察设计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管理,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度第二次全市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及施工图审查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范围
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出具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已抽查过项目不在本次检查范围中)。
二、抽查内容
1、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的勘察、建筑、结构专业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省施工图无障碍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防渗漏相关标准规范的情况;
2、勘察、设计文件的规范性。
三、报送项目材料
施工图审查机构主要报送有关勘察设计质量等方面的材料,具体内容如下:
1、勘察文件:勘察报告、工程勘察现场作业原始记录、土工试验报告,其中工程勘察现场作业原始记录和土工试验报告的扫描件由勘察单位报送至项目的施工图审查机构;
2、施工图设计文件:最终审查合格的各专业图纸及计算书等相关文件、国家及地方技术标准中无明确性能指标或提高性能指标的外墙外保温材料相应指标证明材料。受检项目包含地下室的,应同时报送与受检建筑有关的地下室设计文件。必要时,我局将另行要求补充提供部分项目初审各专业图纸以及相应的电子或纸质文件;
3、施工图审查过程性文件:历次勘察文件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书,勘察、设计单位修改回复意见,审查人员对勘察、设计单位回复意见的复审意见;
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对于免于施工图审查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由项目属地住建部门统筹报送全套施工图设计文件(包括相关勘察文件、计算书等)和自审承诺书。
以上所有材料均提供原件的扫描件(PDF格式),一个项目的所有材料放在一个文件压缩包中,每个文件压缩包内建立5个文件夹对应存放上述5项材料,其中同一人的证明材料应归放在一起。压缩包文件以“项目名称+施工图审查机构名称”命名。
电子文件或文件夹名称应能准确反映文件内容,便于查找,其中施工图审查过程性文件应按照审查版本分类建立子文件夹存放,同一人的证明材料应归放在一起。
四、相关要求
1、我局随机抽取项目进行质量核查,抽检项目清单于9月12日前告知各审图机构。
2、各审图机构应于9月22日前将材料报至市住建局科研设计处邮箱:693367552@qq.com,联系人:蒋锐,联系电话:0527-84387105。
3、各审图机构和勘察设计单位及时开展自查,做好迎检准备,并按时报送抽检材料。
附件:(施工图审查机构)抽查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
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4日
附件:
(施工图审查机构)抽查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
(加盖施工图审查机构公章)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所在地 |
建设单位 |
勘察单位 |
设计单位 |
审图机构名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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