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各内设机构,各业务受托银行: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现就简化住房公积金缴存开户手续通知如下:
一、取消单位缴存开户业务要求提供的单位依法设立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单位授权委托书、授权经办人身份证、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单和工资表。
二、取消“销户提取后两年内再次设立个人账户需将销户提取金额退回”的限制。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此前有关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如遇上级政策调整,从其规定。
宿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9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