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6)
根据人社部发〔2018〕73号文件规定,现将沭阳县企业申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人员基本情况,在提前退休审批决定前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12333反映情况。
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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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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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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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特殊工种名称及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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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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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属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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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
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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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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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恒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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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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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沭阳县化肥厂/原料工、碳化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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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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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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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化劳字第7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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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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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建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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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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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沭阳县化肥厂/造气工、原料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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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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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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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化劳字第9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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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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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善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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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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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沭阳县化肥厂/造气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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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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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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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化劳字第9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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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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