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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高我市养殖环节病死禽类无害化处理补助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7-26 来源:宿迁市农业农村局访问量:【字体:

宿豫区、宿城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湖滨新区、洋河新区农业和财政主管部门:

由于近年我市病死畜禽量在逐年减少,无害化处理运营成本持续增加为保障全市畜牧业防疫安全参考周边地区补助标准,现对市辖区养殖环节禽类无害化处理补助标准予以调整由现行补助300/吨提高至350/吨,自202311日起处理的病死禽类执行新标准。补助资金由财政局会市农业农村局从省级以上相关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如有缺口,由区财政补齐。

资金补助对象、资金发放和监管、定期报告制度等事项按照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关于完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的通知》(宿农牧2020〕32号,20209月印发)执行。

特此通知。

宿迁市农业农村局           宿迁市财政局

2024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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