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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市社区卫生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7-28 来源: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访问量:【字体:

各县(区)卫生健康局,市各功能区社会事业局(政社局、卫生健康医保局)市有关医疗卫生机构:

根据省卫健委《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省卫生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苏卫人202512号)、《关于印发2025年度全省卫生高级职称申报人员提交材料注释的通知》(苏卫人才〔202511号)精神,现就做好2025年度全市社区卫生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条件

(一)申报人员须符合《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 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苏职称〔202329号)有关要求。

(二)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申报;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企业医院、民营医院、个体诊所等社会资本举办的医疗机构人员参照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执行。

申报人员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41231日;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5331日。到基层服务经历认定截止时间为2025630日。

(三)根据苏人社职20254号文件有关要求,海外归国人员、党政机关交流到企事业单位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首次申报卫生系列职称时可根据专业水平和工作业绩,参照同类人员评审标准,申报相应专业和层级职称,其中申报有执业资格要求专业的,须提供取得相应执业资格。

二、申报评审专业

2025年度社区卫生高级职称申报专业为15个(附件1)。

申报有执业资格要求专业的人员,所申报的专业须与本人执业类别相一致。凡与申报评审专业或执业类别不一致的考核专业成绩,一律不作为申报评审的成绩依据。其中,申报社区全科、社区中医全科专业的,医师执业注册范围须为全科医学;申报专业为社区中医且考核另选专业为中西医结合相关专业的,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执业注册范围为中西医结合;

2.取得中西医结合职称;

3.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学专业学历或学位;

4.取得省中医药管理局颁发的《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

5.取得省级以上“西学中”结业证书。

三、专业实践能力考核要求

2025年度全市社区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继续实行专业实践能力考核与评审相结合的评价方式。申报专业应与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核专业一致,另选专业报考的应符合《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省卫生高级职称专业实践能力考核的通知》(苏卫人〔20254号)有关规定。

申报评审社区专业而另选非社区相应专业考核的,合格标准为552023年、2024年、2025年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实践能力考核成绩合格的,可申报2025年社区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未达到合格标准的一律不得申报。免考和先评后考对象按苏卫人﹝20254号文件执行,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四、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要求

申报人员担任主治(管)医(药、护、技)师期间,平均每年参加本专业工作时间不少于40周;担任(社区)副主任医(药、护、技)师期间,平均每年参加本专业工作时间不少35。同时提供《任现职以来社区人员完成本专业技术工作情况表》,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病案采取随机抽取与个人提供相结合的方式,设病床的临床、中医、口腔类专业申报人员,提交任现职以来本人主持、主治的30份病案,系统自动抽取3份病。申报人员抽取上传的3份病案不得与业绩成果代表作中本人较高水平病案重复。

五、业绩成果要求

根据苏职称〔202329号文件精神。

(一)社区副高级职称

取得相应专业中级职称后,须提供下列10项业绩成果中的2项(其中第一项为必备项)作为代表作参评:

1.反映任现职期间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具体业务工作中发挥作用情况,体现本人工作量、工作特色及业务水平的业务报告2份。

2.县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以上表彰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嘉奖2次。

3.作为发明人获得本专业相关的授权发明专利证书1项。

4.参与完成县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

5.优秀基层卫生骨干人才。

6.在基层医疗机构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满15年。

7.在有正式期刊号的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1篇以上。

8.本人主持、主治的较高专业技术水平的原始病案1份。

9.作为责任护士护理的疑难、危重症患者原始病案1份(含病案首页、病程记录、护理记录),并附分析报告1份。

10.其他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业绩成果材料1份。

(二)社区正高级职称

取得相应专业副高级职称后,须提供下列10项业绩成果中的2项(其中第一项为必备项)作为代表作参评:

1.反映任现职期间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具体业务工作中发挥作用情况,体现本人工作量、工作特色及业务水平的业务报告3份。

2.县级政府以上表彰的先进个人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记功1次。

3.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本专业相关的授权发明专利证书1项。

4.作为主要完成人承担完成县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

5.优秀基层卫生骨干人才。

6.在基层医疗机构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满20年。

7.在有正式期刊号的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2篇以上。

8.本人主持、主治的较高专业技术水平的原始病案2份。

9.作为责任护士护理的疑难、危重症患者原始病案2份(含病案首页、病程记录、护理记录),并各附1份分析报告。

10.其他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业绩成果材料2份。

、其他要求

(一)申报人员选择论文作为业绩成果代表作的,所提交的论文原则上应在“中国知网”、“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或“维普网”检索到相关信息。发表于国外专业期刊的论文或外国语言类论文,须提供检索报告及全篇中文译文。

(二)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国家和省新冠感染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人才人事激励措施的通知》(苏人社发﹝202039号)精神,对符合条件的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申报作如下要求:

1.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可提前一年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其中因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获得县级、市级党委政府以及省级部门表彰的,可直接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

2.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申报高一级职称时,专业实践能力考核视同为合格,视同完成认定一线医务人员当年继续教育学时学分。

3.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中的临床救治情况、病案病例、诊疗方案、流行病学报告、病理报告、药物疫苗研发情况、心理治疗和疏导案例、工作总结,以及获得的表彰、记功、奖励等事迹材料可作为业绩成果提交评审。

4.新冠感染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相关政策倾斜仅限晋升高一级职称时一次性享受。

、申报程序及时间

2025年申报工作采用网上申报方式进行,申报人员在系统内提交所有材料,除《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外,不提交其他纸质材料。

具体程序为:申报人员网上申报并提交材料、单位公示、单位或主管部门确认审核、卫生健康部门与人社部门逐级审核。

(一)个人申报(时间为730日至828日)

申报人员登陆江苏卫生人才网(www.jswsrc.com.cn卫生高级职称申报入口进入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网上注册申报,按要求上传相应材料。82824:00后申报系统关闭,逾期不再接受补报、信息修改和材料补充。

1.申报人员对照本通知要求,根据申报人员提交材料注释(详见江苏卫生人才网)和系统提示,将申报材料原件扫描或拍照,制作成PDF文件分类上传。上传材料可在线预览,申报人员对本人所填信息及上传附件材料的完整性、准确性、清晰度负责。

2.网上申报及上传材料完毕后,申报人员导出并打印《申报表》一式三份,并携带相关原件材料,至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业绩成果、病案、工作情况表及佐证材料,由单位负责审核真实性,现场确认时不需提供。

3.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可溯源。凡存在伪造学历、资格证书、任职年限等,以及提供虚假业绩、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当年申报资格。

(二)单位审核公示

申报人员完成网上申报后,须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后公示,公示时间不低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的有关问题单位要及时核查,按照有关规定处理。申报人所在单位在申报、审核中存在包庇或者协助申报人弄虚作假的,将按照《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江苏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确认审核(时间为730日至93日)

申报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申报表》和相关材料原件,到县(区)卫生健康局进行确认。逾期未确认视为放弃申报。

工作人员对照原件,逐一审核网上提交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清晰可辨,并确认申报信息,在《申报表》相应栏目内签名。经人社部门复核并在《申报表》上盖章。申报条件不符或材料不符合规定的,不予通过。

申报人员确认时应提供以下原件材料:

1.学历(学位)证书;

2.申报有执业资格要求的专业的人员,应提交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

3.现资格证书及聘用合同或聘书(文);

4.表彰、奖励等材料;

5.其他提交的材料原件。

(四)各县(区)审核(截止时间为97日)

各县(区)申报材料应经各地卫生健康局、人社局审核,并在申报表上盖章。

(五)市级终审

市卫生健康委、市人社局对申报材料进行终审,审核通过人员在宿迁市卫健委官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后,提交社区高评委评审。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为不具备条件的申报人员提供网上填报的环境,并帮助解决在网上填报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职称申报工作的培训、指导、监督、检查,落实责任制,严格条件,规范程序,切实做好2025年社区卫生高级职称申报工作。

附件1.2025年社区卫生高级职称申报专业一览表

      2.业绩成果有关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

                      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728

附件 2025年社区卫生高级职称申报专业一览表

附件 业绩成果有关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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