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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商务局等9部门关于印发《宿迁市促进首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6-09 来源:宿迁市商务局访问量:【字体:

各县(区)商务、宣传、发展改革、文化广电和旅游、工业和信息化、市场监管、体育、数据等单位,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相关部门,宿迁海关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决策部署,大力提振消费,积极推进首发经济,现将《宿迁市促进首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健全机制,务实举措,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宿迁市商务局             宿迁市委宣传部

宿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宿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宿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宿迁市体育局              宿迁市数据局

宿迁海关

202569

(此件公开发布)

宿迁市促进首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家关于扩大内需、提振消费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力发展首发经济、打造消费场景、提升消费供给的工作要求,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加快推动首发经济促进消费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苏商流通函〔2025259号)精神,结合宿迁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大力推进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积极构建以新产品、新业态、新场景、新模式、新服务、新技术为驱动的首发经济体系,充分发挥首发经济在推动消费升级、激发市场活力中的引擎作用,更好发挥消费基础性作用,加快释放消费潜力。到2027年,全市累计引进各类首店200家以上,孵化宿迁本土首发品牌20个以上,举办首发宿迁等新品首发首秀首展活动100场以上,加速产业链资源整合与品牌价值释放,推动首发经济产业规模大幅增长,初步构建起具有错位化、互补性特征的首发经济生态圈。

二、工作举措

(一)强化首店首发引育

1﹒吸引高能级首店落地。鼓励各县区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品牌设立区域性品牌首店、旗舰店、体验店、连锁店等。加大对美食餐饮、文化创意、娱乐体验、生活服务等业态中高端品牌招引,定期举办品牌招商资源对接会,搭建县区与知名品牌对话机制,有效促进品牌落地,丰富品牌首店资源。(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单独列出

2﹒推动首店改造升级。注重首店的长期运营能力,鼓励现有首店进行场景升级、产品创新,将场景和产品与本土文化融合,突出产品核心标识和地域特色,增强首店品牌生命力。鼓励品牌传统门店升级为有别于传统门店的区域品牌旗舰首店、创新概念首店等,提升新鲜度,保持消费黏性。支持中华老字号”“江苏老字号”“宿迁老字号创新经营业态,开设非遗体验店、文化主题餐厅等特色首店,鼓励老字号与新消费品牌等跨界融合,面向年轻消费群体开发国潮新品牌,改善消费体验。(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3﹒支持举办品牌首发活动。鼓励国内外优质商品和服务品牌开设首店、举办首发首秀首展活动,鼓励外贸企业在特色商业街区、重点核心商圈等载体开设实体门店,开展出口转内销活动。结合嗨在宿迁·欢乐消费消费促进品牌,创新实施首发宿迁专项行动,市级层面每年度举办两期具有区域影响力和市场引领性的品牌集中首发活动,各县区也要适时举办,提升多元消费供给质量。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4﹒打造多元首发业态矩阵。鼓励各地聚焦文化、旅游、体育等消费领域,充分挖掘两湖两河特色资源,因地制宜丰富首发经济业态。引进更多国内外高品质高流量演出和艺术展览在宿迁首演、首展,对引进国内一流的大型演唱会、音乐节的主办单位给予支持。积极引进高水平体育赛事在宿迁举办首赛,鼓励打造原创品牌赛事,增加受众面广的体育赛事首次落地。(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体育局

(二)建强首发平台载体

5﹒提升消费载体吸引力。鼓励优质商业地产运营主体打造优质商业项目,盘活、提升闲置或低质态的商业设施。推动各类商业综合体、特色街区以及市级以上旅游休闲街区、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夜间消费集聚区等,强化功能定位、优化内外环境、完善配套设施、凸显风貌特色,提升首店落地的吸引力。鼓励品牌首店入驻核心商圈、特色商街和重点商业综合体。(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6﹒建设地标性首发载体。结合宿迁市新一轮中心城区商业网点规划以及商业特色街区、便民生活圈、县域商业体系等建设布局,以已具备一定条件的商圈为重点,利用投洽会、进博会、消博会等国内重点展洽活动,鼓励各地及优质商业载体举办首发经济专项招商活动,集聚各类品牌首店。到2027年,力争打造3-5个集品牌展示、新品发布、消费体验于一体的地标性首发集聚区。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7﹒强化数字经济赋能。发挥电商名城优势,支持引导电商平台、企业以线上渠道赋能首发经济发展,打造宿迁数字经济中心、花海航空基地等数实融合场景。充分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提升设计、生产、营销、流通等产业链创新能力和综合效率,彰显数字化赋能特征。加快招引培育数字化服务商,支持企业利用3D建模、虚拟展厅等技术开展首发首秀首展活动。(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数据局

(三)完善首发服务机制

8﹒发布首发经济消费指引。编制全市首发经济消费热力图,重点聚焦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产品,呈现首店集聚的特色商圈、商街等载体,发布各领域消费品首展、音乐剧目活动首演、影视活动首映等信息,精选策划服饰、餐饮、旅游、赛事、演艺等打卡线路,推动首发资源与城市地标、文化IP深度耦合,为消费者提供精准导航。(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委宣传部

9﹒完善招引配套服务。鼓励引进首店新品发布、传媒传播、营销策划、中介经纪、培训咨询等国内外知名专业服务机构,培育一批传播、传媒、广告、策划类专精特新中小服务机构。充分发挥政府、协会、企业、产业优势,探索建立由品牌渠道方、品牌运营商和专业服务机构、商协会等组成的首发经济发展联盟,构建立体化传播体系,整合优势首发经济招商资源。(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优化首发营商环境

10﹒建立跟踪服务体系。建立知名品牌江苏首店、苏北首店、宿迁首店、旗舰店、连锁店服务绿色通道,对品牌入驻和开业进程中所涉及的项目选址、登记注册、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等方面,落实要素保障服务。为首发首秀首展首店的进口商品提供通关便利服务,支持保税展示交易,为进口新品国内销售营造良好环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宿迁海关

11﹒加强金融政策保障。鼓励符合条件的百货商场、购物中心等消费基础设施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积极组织做好苏旅贷文旅企业入库申报工作,帮助文旅企业争取苏旅贷低息贷款,为优质文旅新业态及首发项目提供融资支持。(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12﹒营造放心消费环境。推进首发经济领域消费环境建设,完善首发经济诚信体系。强化首发首店品牌企业产品责任意识,推动建立团体标准、优化企业标准。加强经营者诚信自律,引导线下实体店积极参与无理由退换货承诺,便捷售后服务。鼓励各地创新举措,综合运用信用激励、责任保险等,激发放心消费建设内生动力。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各地要高度重视首发经济发展工作,强化统筹协调,夯实工作基础,压实工作责任,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制定工作计划,加强联动协调,抓好任务落实。市商务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推进跨部门协作,研究首发经济重大问题,制定重要政策,部署年度重点工作,助力首发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加强政策协同。各地要推动贸易、产业、金融、科技等政策协同发力,统筹用好各类政策工具箱,加力支持首发经济市场主体培育、品牌建设、商标注册、专利运用、国际认证等首发活动。市相关部门将利用现有政策资源和专项资金,对各自领域内首发经济活动给予鼓励支持。

(三)加强氛围营造。强化线上推广+线下引流,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首发宣传矩阵。积极发展体验经济,运用短视频、直播、社交媒体等新媒体技术,为首发产品精准引流,提升产品市场知名度和影响力,引领消费趋势。定期对首发经济推进成效进行总结,并积极推广优秀经验,形成示范带动效应。

以上政策举措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712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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