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做好政策文件解读工作的通知 | ||
索引号 | 570316779/2019-00008 | 分类 | 信息公开制度 其他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残联 | 发文日期 | |
文号 | 关键词 | ||
文件下载 | |||
时效 |
关于做好政策文件解读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政策文件解读工作的通知
各处室、直属单位:
为切实加强和规范政府政策文件解读工作,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切实提高社会公众对政府政策、规章的知晓度,加深公众对残联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政策文件解读工作的通知》(宿政办发〔2017〕124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会政策文件解读工作通知如下:
一、解读范围
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部门制发或者联合制发的部门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政策法规,均应当及时进行解读。尤其是对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重大公共利益、需广泛知晓的重要政策性文件要重点解读。
二、解读主体
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由本部门起草的政策文件,起草部门是政策解读工作责任主体。由多部门联合起草的政策文件,市残联为牵头部门的,由市残联负责组织解读,其他部门为牵头部门的,我会做好配合工作。
三、解读内容
政策文件解读内容应当全面、准确,主要包括政策文件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以及操作方法、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
四、解读形式
政策文件解读形式,可以包括发表文章、政策问答或组织开展在线访谈、媒体专访、答记者问、政策吹风会、新闻发布会等活动,鼓励解读形式创新。
五、解读渠道
政策文件解读要针对不同社会群体,统筹运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站、微博微信、公共场所音视频设备以及宣传单等平台和渠道,努力扩大解读宣传受众面,切实增强政策解读的传播力和影响力;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定向定调”作用,积极利用主流新闻媒体开展政策文件宣传解读工作,正确引导舆论; 对涉及全市性重大民生问题、社会高度关注的政府政策文件,要主动申请以新闻发布会形式,全面及时进行解读发布;创新工作解读渠道,充分借助部门官方微博微信平台,加强政策宣传,提高政策知晓率。
六、解读流程
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应当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
1、起草阶段。将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谋划起草,一并报领导审签。其中,解读方案应包括解读提纲、解读形式、解读渠道、解读时间等。
2、审签阶段。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政策文件,须将经本部门领导审定后的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作为文件附件,一并送市政府办公室相关处室呈报市政府领导或市政府办公室领导审签。以部门名义制定的政策文件,应当将解读方案、解读材料、法制机构审查意见一并报部门领导审签。
3、发布阶段。政策文件印发后,应按照解读方案确定的内容,迅速部署开展解读工作,相关解读材料应于政策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门户网站、主流媒体等渠道发布。解读材料,既要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又要适当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努力把政策向群众讲清楚、讲透彻,让群众听得懂、记得住、信得过、用得上。
七、社会关切回应
应当建立健全社会关切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在政策文件及解读信息发布前后,分段、多次、持续做好社会关切收集、回应工作。
1、 政策文件发布前,要对可能引发的社会反响、媒体关切进行研判,并制定应对预案。同时,根据政策文件涉及内容,通过适当渠道对外释放引导信息,为政策文件出台营造必要的舆论氛围。
2、政策文件发布后,要密切关注政策文件及解读内容的社会反响、媒体关切情况,及时主动回应,避免和减少误解猜疑;对形成负面舆情的,要按照舆情处置相关规定,迅速做好应对工作。
八、保障措施
1、办公室对政策措施文件、解读方案、解读材料,负责审核把关工作,并对文件内容特定名词、专业术语赋有解释权,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2、部门主要负责人要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带头宣讲政府政策文件,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当好“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
特此通知。
宿迁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9年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