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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机构主要职责
索引号 scl/2014-00017 分类 机构职能   其他    公示
发布机构 市残联 发文日期 2022-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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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主要职责

宿迁市残疾人联合会是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的地方组织,是将残疾人自身代表组织、社会福利团体和事业管理机构融为一体的残疾人事业团体,具有“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开展各项业务活动,直接为残疾人服务;承担政府委托的部分行政职能,发展和管理残疾人事业。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国家、省、市有关残疾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二)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三)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四)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托养、文化 、体育、用品供应、福利保障、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残疾预防等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五)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规、政策、规划和计划,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

)负责市残疾评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开展残疾评定,发放和管理残疾人证,开展残疾人能力评估。

)开展残疾人事业的交流和合作。

)指导和管理本会下属单位和市直属各类残疾人社团组织。

)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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