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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对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07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索引号 570316779/2024-00026 分类 建议议案办理   机关事务    意见
发布机构 市残联 发文日期 2024-05-09
文号 宿残案字﹝2024﹞1号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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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有效

对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07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人社

经研究,现对阚晓燕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员工交纳社保政策的建议提出如下会办意见,供单位答复代表时参考:

一、目前的现状

阚晓燕代表指出有残疾人员工表示不愿意缴纳社保,因如缴纳社保,政府相关部门查到就会取消残疾人补助。目前,残疾人如通过按比例就业等正规就业渠道就业,按规定需要缴纳社保,而残疾人领取低保、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按政策规定需无业、无固定收入等条件,为此,确实存在部分残疾人“宁要补贴,不要岗位、不要社保”行为,不利于提升残疾人就业率。

二、有关工作开展情况

1.动态加强残疾人证信息比对应用。根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残联《关于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苏民规20224)要求,为加强对补贴对象的服务管理,健全完善补贴对象定期复核机制,定期复核综合运用数据比对、入户走访、视频查看等方式开展。县级民政部门、残联应会同相关部门,每年开展不少于1次对补贴对象的全员集中复核,复核内容包括补贴对象亡、被宣告死亡、失踪、在监服刑、户籍迁移、退出低保、每年1次收入核查落实、残疾人证迁出、残疾人证过期、残疾人证冻结、残疾人证注销、残疾类别和等级变化、政策衔接、补贴及时足额发放到位等情况。全员集中复核间隔期间,充分利用数据比对加强动态管理,县级民政部门、残联和乡镇(街道)每月开1次数据比对,县级残联负责比对残疾人证迁出、过期、冻结、注销、残疾类别和等级变化等残疾人证状态变化情况,县级民政部门、残联每月比对出的存疑数据应反馈乡镇(街道),由乡镇(街道)对存疑数据进行核实。县级民政部门、残联会同相关部门定期开展与卫生健康死亡、公安人口库、监狱服刑、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等数据比对。省、市级民政部门、残联会同相关部门定期开展数据比对和动态复核工作。县级民政部门、残联及时组织核实处理民政部、中国残联,省、市级民政部门、残联反馈的存疑数据健全完善补贴对象定期复核机制确保优惠政策真正让有需要的群体享受。

2.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用工待遇核查。确保优惠的政策真正让有需要的人享受到,根据《江苏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 》第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将残疾人录用为在编人员或者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实际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方可计入用人单位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市残联每年开展集中年审,用人单位须在规定期限内登录江苏政务服务网上传已按照从业残疾人员持有有效期内的证件,劳动合同、社会基本保险的缴纳证明材料,发放残疾人工资证明、用人单位申报材料信用承诺书、用人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材料,通过审核且达到国家规定的按比例就业的比例后方可免征残疾人保障金,在每年集中年审后,市残联还会走访调研部分企业,了解残疾人就业实际情况。

3.落实按比例就业补贴和超比例奖励政策。为提供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积极性,促进残疾人就业,市残联制定了《宿迁市市区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补贴和超比例奖励实施办法(试行)》,安排残疾人就业达到规定1.5%比例的用人单位,按照每人每年不低于上年度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2倍给予按比例就业补贴,每超比例安置1名残疾人,按照每人每年不低于上年度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倍给予超比例奖励(超比例安排的残疾人数,不重复享受按比例补贴),2023年为56家企业补贴奖励100.928万元。

4.大力开展残疾人辅助性就业。为有效解决残疾人就业与社保政策落实存在现实冲突困境,鼓励残疾人从事辅助性就业,提高其参与力所能及劳动的积极性,通过劳动增加收入和改善家庭生活2019年,市残联经过积极争取,会同民政、财政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贫困残疾人从事辅助性就业所得报酬不计入家庭收入的通知》(宿民发〔201950号)。根据该同志,自202011日起,申请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和残疾人“两项补贴”的持证残疾人,在核算其收入时,残疾人在“残疾人之家’或当地残联、民政局认可的辅助性就业机构从事辅助性就业的动报酬已不计入家庭收入。近年来,市残联按照就近便利、有效辐射原则,推进载体建设,通过“托养+就业”形式,促进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市县6个残疾人就业创业支持中心招引20余个稳定、优质项目,为全市托养机构提供项目支撑。给予每个“残疾人之家”最高10万元的建设补贴,开展辅助性就业的,给予3-8万元考核奖补。2023年,全市140个“残疾人之家”、10个寄宿制托养机构,全部开展辅助性就业劳动,3060名难以进入竞争性劳动力市场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实现了就近就便辅助性就业,同比增加7.14%,人均年增收约3000元。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持续加强动态管理。市残联将加强部门业务协同配合和数据信息共享,配合人社、民政等部门落实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动态管理工作,不断加强残疾人证核发及管理工作,及时掌握和反映残疾人需求,及时与民政部门、乡镇(街道)共享残疾人证办理及变更等情况,做好补贴相关审核工作。

2.不断加强政策宣传。结合日常业务工作和志愿活动,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社会保险法、社会劳动法等法律政策的宣传,帮助残疾人及其家属释疑解惑的同时不断提升残疾人缴纳社会基本保险的意识

宿迁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459

联系人:杨李妹

联系电话:84357927

   送:市政府办公室  市人大人代联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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