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对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33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 ||
索引号 | 570316779/2024-00028 | 分类 | 建议议案办理 机关事务 意见 |
发布机构 | 市残联 | 发文日期 | |
文号 | 宿残案字﹝2024﹞3号 | 关键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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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 有效 |
对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33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市教育局:
经研究,现对赵清学委员提出的关于强化肢体残疾儿童平等受教育权益保护的提案提出如下会办意见,供你单位答复委员时参考:
一、培养专业人才,规范肢体儿童康复评估和训练工作
市残联以购买服务的方式,确定专业的肢体儿童定点康复机构为有需求的0-14岁肢体残疾儿童实施康复救助。在专业的肢体康复机构配备了专业的康复指导老师及专业的康复设备。市残联把康复人才培养工作放在康复工作优先发展的高度,重点抓好市级康复机构骨干管理人才的培养工作,完善服务项目,增强康复机构核心力,加快残疾人康复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帮助机构从业人员提高技能,培训人员达200人以上;持续实施“康复名师培育工程”,建立健全残疾儿童康复专业人才库,优选优培各类别专业康复师,在薪资待遇、外出培训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促其发挥业务帮带、互促互学等引领和示范作用。
二、完善政策保障,明确肢体残疾儿童体育免考范围
根据《宿迁市2024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方案》,免考对象分为两类,一是对持有经有关部门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并丧失全部考试项目运动能力的残疾考生,可申请全部免考,其成绩按满分计入中考总分。二是对身体残疾、发育异常或重大疾病而丧失某一考试项目运动能力的特殊情况考生,可申请免考该项目,其成绩按该项目满分的80%计入中考总分。
三、成立专家指导组,探索肢体残疾儿童特色体育项目
成立宿迁市残疾儿童康复工作专家指导组,技术指导组分别由卫健、教育和各县区残联推荐,每年组织不低于2次康复业务指导,帮助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不断提升康复服务水平。开展全市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服务机构业务指导与技术交流活动,抽取宿迁市残疾人康复技术专家组成肢体指导组,以听课、评课的形式,对肢体残疾儿童个训课的目标、内容等教学情况进行现场评估和指导,有效促进我市肢体残疾儿童康复行业交流学习。市残联还按照“因人施教”原则,结合各特校传统项目及残疾学生的特长探索适合的特色体育项目,建立了一支稳定的残疾人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队伍。
宿迁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5月9日
联系人:杨李妹
联系电话: 84357927
抄 送:市政府办公室 市政协提案法制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