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组织维权处 | ||
索引号 | scl/2014-00019 | 分类 | 内设机构 其他 公示 |
发布机构 | 市残联 | 发文日期 | |
文号 | 关键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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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
组织维权处
1. 负责市残联党组日常事务;负责干部、人事、工资福利管理、纪检监察和党支部工作。
2. 指导全市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负责残疾人组织建设和残疾人工作者培训。
3. 组织开展志愿者助残活动。
4. 指导各专门协会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承担各专门协会日常管理工作。
5. 承担联络、教育、培养、表彰残疾人及优秀残疾人人才库建立等工作。
6. 负责残疾人事业的法制和维权工作。
7. 维护残疾人权益,配合有关方面对执行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检查,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和服务。
8. 负责残疾人的来信来访接待办理工作。
9. 负责市区残疾人优待乘车卡(“爱心卡”)办理工作。
10. 办理人大议案、政协提案。
11. 负责无障碍设施建设的推进工作。
12. 负责全市残疾人宣传、文化和体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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