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印发《宿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 ||
索引号 | 469760234/2020-00090 | 分类 | 信息公开制度 其他 其他 |
发布机构 | 公积金中心 | 发文日期 | |
文号 | 宿住房公积金〔2020〕42号 | 关键词 | 公积金 政务公开 工作要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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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
关于印发《宿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中心各科室、所属各管理部:
为大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现将《宿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宿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9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宿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
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0年,市公积金中心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宿迁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宿政办发〔2020〕41号)等文件精神,紧紧围绕群众最关心的公积金问题,以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抓手,结合单位实际工作,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促廉洁,推动“六稳”“六保”落地落实,助推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用权公开透明
(一)全面公开权力配置信息。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及时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并按要求向社会公开,着力推进便民行动等方面公开。
(二)提高执法力度和政务服务便利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职责、依据、标准、程序、结果、监督途径等信息,实现执法进度信息实时查询。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依托“智慧公积金”系统,不断完善门户网站、网上业务大厅、官方微信、手机客户端等8大服务渠道,全部实现在综合服务平台“不见面”办理,切实提高业务离柜率和网上办件量,着力打造“不见面”审批办理“绿色通道”,加强“一件事”“一类事”等综合办事信息公开,提升办事便利度。
(三)全力推进公积金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构建富有宿迁特色的公积金管理服务标准化体系,实现业务流程标准化、服务项目标准化、服务管理标准化、资金管理标准化、风险监管标准化、内部管理标准化。促进公积金实现由管理到服务、由粗放到精细、由人工到智能的全方位转变,全面提升各项工作能力和为民服务水平,推动公积金管理再上新台阶,为全市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四)全程加强政府信息管理。认真梳理与本中心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相关的以及本中心制发的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健全立改废机制,实行动态更新,并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失效文件清单,方便公众查询。
二、切实加强公积金政策信息公开
常态化做好公积金政策信息发布工作,依法依规做到及时、准确、公开、透明,让公众实时了解最新公积金政策法规。依托 “智慧公积金”八大平台、新闻发布会、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和各类新闻媒体等方式,全方位精准公开公积金政策,加大公积金政策普及力度,通过政策简明问答、公积金政策“百问百答”等形式加强宣传推广,提高公众对公积金政策的了解。
三、不断深化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
(一)深入解读重要政策。重点围绕“六稳”“六保”,创新运用政策简明问答、公积金政策“百问百答”等多种形式,全面阐释公积金各项政策及利民措施,实时发布公积金最新政策措施信息,解读好政策措施、适用情况和办理流程。
(二)同步解读政策法规。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确保政策内涵透明、信号清晰。中心主要负责人带头解读政策,主动解疑答难,确保各项政策真正惠及缴存人。
(三)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密切关注企业群众关切的公积金热点问题,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回应,第一时间回应企业群众政策“问号”,及时解疑释惑,以权威信息引导舆情、化解矛盾。完善与宣传、网信等相关部门重大政务舆情信息共享、协同联动、快速反应机制。
四、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一)规范公开平台建设。严格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新要求,将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按照“一个单位在同一平台只开设一个政务新媒体账号”原则,规范公积金政务新媒体管理,强化信息发布、传播、互动、查询、办事服务等功能。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准确适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其他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及时报中心办公室主动公开。
五、严格强化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由中心办公室牵头,及时研究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依法确定一名负责同志,履行全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职责,纳入工作分工向社会公开,并报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备案。
(二)强化公开培训。要强化问题导向,针对中心当前公积金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短板”,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培训,按要求参加市政务公开办组织的政务公开专题培训,进一步强化公开意识,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三)强化督促检查。政务公开工作纳入中心年度综合目标考评,对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相关政策文件开展“回头看”,进行自查,及时补漏。认真梳理市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中政务公开各项指标,设置考核权重,并根据新形势新要求予以调整完善。